左都御史為明朝、清朝官制,都御史之一。清朝品等為從一品。1636年,清朝皇太極即位後,清政府將監察文武百官的職責歸於都察院。1644年,都察院設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右副都御史,負責糾察中國十五道、在京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