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 |
---|---|
籍貫 | 浙江省湖州府德清縣 |
字號 | 元禮 |
出生 | 十月十五日 |
配偶 | 臧氏 |
親屬 | |
曾祖章裕,祖章鑾,父章子沐,母孫氏;繼母丁氏 | |
出身 | |
| |
著作 | |
《南京國子監博士臧顧渚公暨配吳孺人合葬墓志銘》
| |
章嘉楨(1552年—年?),字元禮,號衡陽,浙江省湖州府德清縣人,民籍,治《詩經》。
生平
由府學生中式浙江鄉。第四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十名[1]。萬曆八年(1580年)中式萬曆八年庚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七名進士,授湖廣蒲圻縣知縣,任內發動民眾築圩治水,政績卓著,補當塗知縣[2]。擢拔為兵部主事,再移禮部。萬曆二十年,吏部尚書陳有年調為己用,後歷官文選員外郎。因顧憲成案牽連,解職歸里[3]。
家族
曾祖章裕;祖章鑾;父章子沐;母孫氏;繼母丁氏。重慶下,妻臧氏,兄建楨,弟吉楨;參楨;台楨;彥楨;友楨;熹楨;端楨。
參考書目
- 《明史列傳》卷三百二十九《章嘉禎傳》
官銜 | ||
---|---|---|
前任: 王三宅 |
湖廣蒲圻縣知縣 萬曆間上任 |
繼任: 高舉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人物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