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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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金立(1959年7月20日),河南滑縣人,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河南地區代表[1]

先後畢業於百泉農業專科學校(今河南科技學院)農學專業、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專業、華中科技大學西方經濟學專業,198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先後擔任河南省寶豐縣委書記、平頂山市委組織部部長、鄭州市委副書記、漯河市市長。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2011年5月任中共開封市委書記。2011年10月,當選中國共產黨河南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3][4]。2014年12月31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5]

2016年10月21日,祁金立受賄案在濮陽市中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祁金立在2000年至2014年累計受賄2020萬,祁金立當庭表示認罪悔罪。2017年8月30日,濮陽市中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6]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靳克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6年12月- 2011年5月
繼任:
呂清海
中國共產黨黨徽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者:
劉長春
中國共產黨開封市委員會書記
2011年5月–2014年12月
繼任者:
吉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