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生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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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生成內容(英語:User-generated content,縮寫:UGC)指網站或其他開放性媒介的內容由其使用者貢獻生成。約2005年左右開始,網際網路上的許多站點開始廣泛使用使用者生成內容的方式提供服務,許多圖片影片部落格Podcast論壇、評論、社交Wiki、問答、新聞、研究類的網站都使用了這種方式。

使用者生成內容是Web 2.0概念的組成部分之一。部分使用者生成內容站點也會使用或提供網站的開源自由軟體程式或相關API支援,以促進使用者的協同運作、技術支援和對網站的發展。

有的使用者生成內容網站僅少部分內容可由使用者生成。比如銷售類網站,商品不可由使用者編輯,但使用者可以對商品提供自己的評論。

營利性的使用者生成內容網站靠使用者提供的內容來營利。使用者可能免費(或是只收取很少的費用)地上傳自己的內容,內容貢獻給網站的資料庫,然後由網站收集、整理這大量的資料,並構建成網頁提供給訪者瀏覽,通過頁面廣告、贊助、會員費或其他各種方式進行營利。

不管是否營利,網站對使用者所提供的資料的儲存和發表都負有一定的責任[1]。通常使用者生成內容網站的管理員也會檢視全部或部分的使用者生成內容是否違反了當地法律與網站的規定,這一般包括稽核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否侵犯著作權,或有否包含有冒犯性的內容等等,在有些國家也包括有關政治的審查。另外,使用者生成內容的著作權也較複雜。許多這類網站,都對其使用者生成內容設有一定的授權著作權和使用的條款,還有些網站可讓使用者選擇自由或半自由的許可協定(如:Creative Commons)進行授權。

與「使用者生成內容」相對的是「專業製作內容」(Professionally Produced Content)。

此外,電子遊戲玩家以原版遊戲為基礎修改出的遊戲模組(Mod),也是一種使用者生成內容。

參見

參考資料

  1. Web Site Operators & Liability for UGC - Facing up to Reality?. Society for Computers and Law. 2008-12-31 [2010-04-03].  使用|coauthors=需要含有|author= (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