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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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禮服的教授

教授,是一種高等教育體系中的職稱。在中國大學中即設有此官職;在現代漢語、日語、及韓語的語境中,多作為英語「Professor」一詞的同義語使用,指在現代高等教育機構(例如:大學社區學院)中執教的教師

歐美高等教育體系中的教授

在歐美高等教育體系中,「教授」(professor)通常是大學教授職務里的最高級別。

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學裡針對他們所擅長的領域開課、或授與學生專業訓練,如科學文學等領域。另外教授也必須深耕自己專精的學科,以發表論文的方式來獲得學術或商業上的合作機會(包括了政府在科學上的顧問、或是商業發明等),同時訓練、指導自己的學生做研究、撰寫論文,以期將來有足夠的能力與他們交棒。在授課、訓練、提交論文與尋求商業合作這四個方向里,要取得平衡則端看學校、地點(國家)和時間額外因素。例如在歐美的頂尖大學中,學校相當重視在獨一領域中專精的教授,而且常常將他們作為該校的宣傳重點。

終身制

2005年歐美教授薪資

在西方的許多國家,大學的教授是終身的。終身制最初來自德國大學,後來在美國也開始實行。教授終身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教授的學術研究不會受到政治、商業以及資金來源的牽制和困擾。1994年,美國在《反僱傭年齡歧視法案》中規定學校不得強迫終身制教授退休。

在美國大學當中,新聘的教師有一段6-7年的考察期,以考察教師的學術水準和職業道德,然後學校根據學術資質,決定是否授予終身制教授,這種制度被稱作「Tenure track」。

英澳新體系與北美體系的比較

在英澳紐(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體制下,每個領域通常只會有極少數正教授(professor),相當於美國的首席教授(chair professor);由於在英澳紐體制下,僅有極少數人可以晉升正教授,英澳紐體系的reader以及associate professor(實際上升任到這個級職要跟在美加體系中正教授難度差不多),是系所中數量較少的職務,因此可視為等同北美體系中一般正教授(full professor)的地位。在澳紐體制下,professor/associate professor同時被統稱為professorial appointment(教授聘),這是比較容易在中文體系下被混淆的地方。

高級講師(senior lecturer)公認為相當於北美的副教授。而英澳紐體系現行對新聘講師(lecturer)的學歷要求,也基本為博士畢業(或極少數情形為即將畢業)才有資格,因此該職相當於北美(美加)體制下的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英制的講師已經可以協助指導博士生,也要負責研究成果;美國體系與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不同,美國的大學講師則通常只負責教學,沒有負責學術研究。

中國的教授

在中國內地的職稱體系中,高等學校教師職稱系列分為教授(正高級)、副教授(高級)、助理教授(中級)、助教(初級)四種。此外,根據高校性質、所聘用崗位、所在系所不同,也有按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序列(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實習員)、工程技術人員序列(教授級高工、高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初級工程師)、圖書資料或文物博物或檔案專業人員(研究館員、副研究館員、館員、助理館員、管理員)、實驗技術人才(正高級實驗師、高級實驗師、中級實驗師、初級實驗師)等序列聘用的,按正高級、高級、中級、初級四級分別與高校教師職稱對應。在職稱體系下,高校教師的職稱資格通常需要得到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在公立高校中,正高級職稱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序列一至四級,副高級職稱對應五至七級,中級職稱對應八至十級,初級職稱對應十一至十三級。由於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院士可以享受副部級待遇(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序列一級至三級),而中國的人文社會科學類學科缺少類似的原始制度,導致待遇差距。在部分大學,為了彌補待遇差異,並給予資深人文社科類教授相應榮譽,可能評選一級教授,其中「一級」指專業技術崗位一級。

近年來,也有中國的高校按照北美體系聘用教師的,實施類似於「tenure track」的「非升即走」制度,在一段時間後考核特聘副教授,若未能轉為正式副教授或教授,則會被要求轉崗或辭職。

中國台灣的教授

在中國台灣,教授一詞被廣泛用來指涉大專院校的教師,具一般稱謂的意涵。嚴格而言,作為職稱,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三種,嚴格而言教授僅指正教授,但副教授及助理教授也會被尊稱為教授。講師也可能被外界尊稱為教授,但嚴格而言並非教授。

台灣的教授是台灣當局認定的職業資格之一,由台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頒發證書。教授資格審查原本由台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自己進行,但近年多授權給部份通過考核之大學自行審查,再報該部門核定。

日本的教授

日本的教授是各高等院校自行審查自行授予,並非由國家審核決定。

比較

各體系中不同教職之地位對照,可參考下表:

中文 北美體系(含中國台灣、韓國、新加坡等) 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體系 日本體系 中國職稱體系
首席教授 / 講座教授 / 名譽教授 / 特聘教授 Chair Professor / University Professor /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Professor(10%) 名譽教授 (Professor emeritus) (一級教授/曾任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者)
教授 Professor(Prof.) Associate Professor / Reader(15%) 教授 (Professor) 教授(Professor)
副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A.P.) Principal Lecturer / Senior Lecturer 准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副教授(Professor)
助理教授 Assistant Professor(Asst. Prof.) Lecturer (PhD Degree expected) 助教授 (Assistant professor / Research Associate) 講師 (Lecturer)
講師 Lecturer / Instructor Associate Lecturer / Teaching Fellow / Instructor 講師 (Lecturer)
助教 Teaching Assistant(T.A.) Tutor 助手(Research Assistant / Assistant / Associate) 助教(Teaching Assistant)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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