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勝利勳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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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原因 | 抗戰軍事勝利結束 |
頒發單位 | 中國 |
授予資格 | 中華民國官民對於抗戰勝利著有勳勞者、友邦人員之有貢獻於抗戰工作者 |
建立 | 1945年10月10日 |
首次頒發 | 1945年10月10日 |
頒發總數 | 一萬餘枚 |
抗戰勝利勳章之勛略 |
抗戰勝利勳章是中國抗日戰爭結束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授予抗戰有功人士的勳章。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10月8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國防最高委員會通過了《頒給勝利勳章案》。10月10日公布《頒給勝利勳章條例》。次年1月8日,又修正為《頒給勝利勛獎章條例》。該勳章為襟綬有表,不分等級。勳章中心為時任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肖像,肖像由八顆金星圍繞,其四周為光芒,並以紅色代表勝利。章環則用嘉禾圍繞著中華民國國徽。
首批獲授勝利勳章的共有如下94人:
張發奎、何應欽、程潛、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李濟深、白崇禧、陳紹寬、唐生智、徐永昌、何成浚、陳儀、熊式輝、張治中、龍雲、何鍵、于學忠、朱紹良、萬福麟、張鍅、金漢鼎、張之江、呂超、顧祝同、劉峙、蔣鼎文、萬耀煌、徐培根、余漢謀、衛立煌、張靈甫、薛岳、胡宗南、孫蔚如、盧漢、湯恩伯、王耀武、王纘緒、張鎮、鄧錫侯、潘文華、錢大鈞、賀國光、周至柔、黃光銳、毛邦初、周亞衛、錢卓倫、熊斌、劉斐、劉士毅、王俊、袁守謙、劉詠堯、蕭毅肅、戴笠、張篤倫、石敬亭、曾萬鍾、范漢傑、裴昌會、朱德、彭德懷、葉劍英、楊愛源、唐式遵、上官雲相、韓德勤、孫震、郭懺、陳繼承、馮治安、周嵒、蔣光鼐、郭寄嶠、何柱國、牟中珩、王陵基、高樹勛、李延年、馬法五、馬占山、鄧寶珊、劉多荃、香翰屏、黃琪翔、關麟征、鄧龍光、夏威、鄭洞國、孫元良、張雪中、夏楚中、彭位仁
在此之後,雙十節期間共頒布了十餘道授勳令,有近千人獲頒勝利勳章。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之後又有頒發,共計有萬餘人獲得了該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