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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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機構類型 中共中央議事協調機構
辦事機構 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絡方式
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實際地址 北京市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81年
撤銷時間 1986年

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是已撤銷的中共中央議事協調機構,負責領導全國血吸蟲病防治工作。

沿革

1953年9月16日,沈鈞儒無錫血吸蟲病防治所沈瑜寫的南方血吸蟲病匯報材料附函寄呈毛澤東。同月27日,毛澤東致信沈鈞儒稱:「血吸蟲病危害甚大,必須著重防治。」並將匯報材料轉交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秘書長習仲勛處理[1]

1955年,毛澤東親自視察血吸蟲病疫區。1955年11月17日,毛澤東在杭州聽取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副部長徐運北關於防治血吸蟲病情況的匯報後指出,血吸蟲病流行範圍廣,一千萬人受害,一億人民受威脅,要認識其嚴重性。毛澤東為此發出「一定要消滅血吸蟲病」的號召,指示衛生部「要把消滅血吸蟲病作為當前的政治任務」[1]。根據毛澤東的提議,中共中央很快於1955年11月成立了由中共中央華東局主要領導,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安徽省廣東省等省(直轄市)的省委(市委)書記,衛生部、農業部人員參加組成的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統一領導南方12個血吸蟲病流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作,柯慶施為組長,魏文伯、徐運北為副組長[1][2][3]

1955年11月23日到25日,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領導小組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1][3]。會議確定了「加強領導,全面規劃,依靠互助合作,組織中西醫力量,積極防治,七年消滅」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方針,提出了「一年準備,四年戰鬥,兩年掃尾」的大體規劃。這次會議解決了血吸蟲病防治的組織和領導問題。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在中央成立九人小組,省委、地委、縣委成立五人或七人小組,區委、鄉支部成立三人小組。中央的九人小組和省委的五人或七人小組每4個月開一次會,地委的五人或七人小組每2個月開一次會,縣委的五人或七人小組每1個月開一次會。必要時召集臨時會議。各省、地、縣委應當擬定總的防治規劃提請黨代會議或黨代表大會討論,並經人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建立定期的匯報制度,各省、市每半月向中央九人小組寫一次簡報。1956年1月,中共中央批轉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關於第一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的報告》[3]

1955年12月,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研究委員會成立,並於同月26日至29日在上海舉行第一次會議[3]

1955年12月21日,毛澤東在《徵詢對農業十七條的意見》中提出:「在七年內,基本上消滅若干種危害人民和牲畜最嚴重的疾病,例如血吸蟲病、血絲蟲病鼠疫腦炎、牛瘟、豬瘟等。」1955年12月27日,毛澤東在《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序言中說:「許多危害人民最嚴重的疾病,例如血吸蟲病等等,過去人們認為沒有辦法對付的,現在也有辦法對付了。」[1]

1956年1月,毛澤東主持制定了《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提出了消滅血吸蟲病、血絲蟲病、鉤蟲病等危害人民最嚴重的疾病,防治麻疹赤痢傷寒等疾病的任務。1956年2月27日,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號召:「全黨動員,全民動員,消滅血吸蟲病。」毛澤東對第二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先後於3月3日、5日和7日作出三次批示,查詢會議準備情況及會議主要任務等。3月20日到28日,在上海市舉行了第二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4月18日,徐運北在關於第二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給中央的報告中稱:「血吸蟲病在我國流傳面廣,危害極深,不僅損害了廣大人民的生命財產,而且嚴重地影響著國家建設的發展和整個民族的前途。要在全國消滅血吸蟲病,必須做到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動群眾、加強對科學研究的組織和領導、追加防治血吸蟲病的經費等幾個基本問題。」4月20日,毛澤東將該報告批轉給中共中央秘書長、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並為該報告加了標題《關於消滅血吸蟲病問題的報告》[1]

1956年1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衛生部部長李德全發言說:「血吸蟲病流行在我國的長江中下游和長江以南地區。在江、浙、兩湖、皖、贛等省有1000多萬農民受其害,同時有l億人口受著血吸蟲病的威脅。這個病不消滅,那就與我們社會主義的國家很不相稱了。」[3]

1956年12月24日至27日,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在上海召開第三次全國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會議,通過了《關於第三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會議的報告》。報告認為「應當吸收農業、衛生、水利部門的黨員同志參加各級防治領導小組,在省(市)區成立的黨委防治領導小組,組長應由黨委書記一人擔任,以便各有關部門協同作戰而又統一於黨委領導。」[3]

根據毛澤東的指示,1957年2月6日,中共中央批轉了《關於第三次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的報告》以及《1957年防治血吸蟲病工作要點》,批示稱:「加強黨對防治血吸蟲病工作的領導,是完成防治任務的基本保證。」4月2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消滅血吸蟲病的指示》。4月2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保證執行國務院關於消滅血吸蟲病指示的通知》。1957年9月,衛生部在上海設立了衛生部血吸蟲病防治局,與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有關部門連續派醫務人員赴疫區調查,為血吸蟲病患者免費治療。1958年6月21日,毛澤東去杭州途經上海時,專門聽取了有關方面關於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情況的匯報,指出:「這種病對人民群眾的危害很大,一定要從根本上消滅它。如果有1000萬人患了病,就有9000萬人受到威脅,如同我們現在10人一桌吃飯,其中1人得病,其餘9人也會受到威脅一樣!」[1]

1958年6月27日到7月3日,全國血吸蟲病治療工作會議在蘇州舉行,會議重點介紹了全國血吸蟲病流行最嚴重的地區之一餘江縣消滅血吸蟲病的經驗。早在1951年3月毛澤東便曾派血防人員到餘江縣調查,首次確認餘江縣為血吸蟲病流行縣。1953年4月,毛澤東又派醫生駐餘江縣馬崗鄉開展血吸蟲病防治的重點實驗研究。1956年,毛澤東指示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與衛生部兩次派專家考察組到餘江縣考察血吸蟲病防治工作。在毛澤東的關心下,餘江縣於1958年宣布全面消滅血吸蟲病。1958年6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長篇報導《第一面紅旗——記江西餘江縣根本消滅血吸蟲病的經過》及社論《反覆鬥爭,消滅血吸蟲病》。正在杭州視察的毛澤東於當晚讀了該報導後,作《送瘟神》詩二首:「綠水青山枉自多,華佗無奈小蟲何!千村薜荔人遺矢,萬戶蕭疏鬼唱歌。坐地日行八萬里,巡天遙看一千河。牛郎欲問瘟神事,一樣悲歡逐逝波」;「春風楊柳萬千條,六億神州盡舜堯。紅雨隨心翻作浪,青山著意化為橋。天連五嶺銀鋤落,地動三河鐵臂搖。借問瘟君欲何往,紙船明燭照天燒。」[1]

1958年2月,第四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召開,研究了在大躍進的新形勢下,如何加速消滅血吸蟲病,提出「 鼓足幹勁,全面躍進,苦戰三年,加速消滅血吸蟲病」的口號,批判了血防工作中的右傾保守思想。由此各地紛紛將消滅血吸蟲病的時限提前,疫情最嚴重的江蘇省在1958年中將時限不斷提前,最終不切實際地提出當年消滅血吸蟲病、向國慶獻禮的口號,導致了嚴重的命令風、浮誇風[4]。1958年江蘇省宣布基本消滅血吸蟲病,同年10月,中共江蘇省委將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納入愛國衛生運動範疇,將省委防治血吸蟲病領導小組改為除五害領導小組。1960年6月又改為除五害愛國衛生運動領導小組。江蘇省各地、市、縣委也把防治血吸蟲病領導小組相應改為除五害愛國衛生運動領導小組[5]

1959年,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被賦予除害滅病的更大職責。在中共八屆八中全會反右傾、鼓幹勁的精神指導下,衛生領域提出了鼓足於勁、提高信心、反對右傾保守思想,實現除害滅病工作繼續躍進的要求。在血吸蟲病流行區,繼續要求主要結合耕種及興修水利開展滅螺工作[4]

三年困難時期開始後,自1960年起到1962年,全國不少地方的血防工作陷入停頓[4][6]。1963年12月,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在上海召開第九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提出血防工作要從階級觀點、群眾觀點、生產觀點的高度來看待[4][5]。會後各地根據會議要求,調整部署,恢復血防工作。例如中共江蘇省委於1964年12月召開省委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調整充實了縣以上防治血吸蟲病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至1964年底,江蘇省有4個專區和28個縣、市恢復了防治血吸蟲病領導小組,並確定了專人分管;有2個專區和16個縣、市恢復了血防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備了專職幹部。蘇州地區還在3個重點縣配備了分管血防工作的副縣長,有60個血吸蟲病重點流行鄉配備了專管血防的副書記或者副鄉長[5]

1964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關於第九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的報告》,中央同意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關於第九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的報告》和《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領導小組名單》[7]

1964年,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召開第十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制定了「全面規劃,點面結合,分期分批,滅一塊,清一塊,鞏固一塊」的方針。隨後在全國再度掀起防治血吸蟲病工作的熱潮[6]。1964年,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在農村地區全面展開,血防工作成為血吸蟲病流行區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重要內容。黨組織發動曾患有血吸蟲病後被治癒的貧下中農憶苦思甜。血防工作強調要高舉毛澤東思想紅旗,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在實踐中找到消滅血吸蟲病的規律,最終全部消滅血吸蟲病[4]

1966年9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召開的第十一次全國防治血吸蟲病工作會議指出,做好血防工作最根本的是把毛澤東思想當作指導方針,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突出政治,促進血防隊伍及血防工作的革命化。血防工作在階級觀點、群眾觀點、生產觀點中必須以階級觀點為綱,帶著階級感情和革命責任心為階級弟兄除害滅病。隨著黨組織在「文革」中遭破壞,1967年至1969年,黨領導的血防工作基本停止,血防組織癱瘓,工作停滯[4]

1969年底,毛澤東重提要消滅血吸蟲病[4]。1970年1月到6月,中共中央連續發出中發〔70〕2號文件(《中共中央轉發〈關於南方十三省、市、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會議的情況報告〉的通知》,1970年1月31日)、中發〔1970〕31號文件(《中共中央轉發血防領導小組和衛生部軍管會〈關於絲蟲病鉤端螺旋體病的調查報告〉》)、中發〔1970〕49號文件(《中共中央轉發中共中央血防領導小組關於南方十三省、市、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報告的通知》,1970年6月27日)。其中〔70〕2號文件提出「各省、市、區、縣互相接壤或同一水域的毗鄰地區,要發揚共產主義協作精神,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力爭共同完成任務。」〔70〕2號文件轉發了經中央同意的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關於南方十三省、市、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會議的情況報告》,中央同意會議擬定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由張春橋任組長,衛生部軍管會副主任謝華和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領導成員徐景賢任副組長,重新建立中共中央南方十三省、市、區血防領導小組;中央認為會議制定的關於《南方十三省、市、區消滅血吸蟲病工作規劃(草案)》基本上是可行的,「希望南方十三省、市、區積極行動,付之實現,並應將防治絲蟲病、鉤端螺旋體病也列入這一工作規劃(草案)中去」,「北方地區的省、市、自治區,可參照南方十三省、市、區防治血吸蟲病工作的精神,加強對克山病大骨節病布氏桿菌病等地方性疾病的防治工作」。〔1970〕49號文件明確提出血防工作要「第一把手親自抓、分管同志具體抓、其他委員結合抓、有關部門配合抓」的要求。此後從1971年到1975年,全國再次掀起了血防高潮[6][8][9]。1969年底[10]、1970年5月[10][11]、1974年初,先後召開了三次南方十三省、市、區血防工作會議[10]

以江蘇省為例,1970年1月成立江蘇省革命委員會血防領導小組,江蘇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蔣科任組長。1974年恢復了中共江蘇省委血防領導小組,由11人組成,省委副書記彭沖任組長。同年4月召開全省血防領導小組擴大會議,重申消滅血吸蟲病是刻不容緩的政治任務,強調要建立和充實各級血防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已經撤銷的要立即恢復,不足人員及時配齊。1974年4月,江蘇省召開血防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制訂了《江蘇省兩年基本消滅血吸蟲病工作規劃(草案)》。1975年8月再次召開中共江蘇省委血防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動員幹部群眾深入開展血防群眾運動。1976年5月,中共江蘇省委血防領導小組討論制訂了《江蘇省根治血吸蟲病的規劃》,同年10月4日宣布全省基本消滅血吸蟲病[5]

198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南方十三省、市、區血防領導小組改為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

1981年7月,中共中央血防領導小組在上海召開基本消滅血吸蟲病地區工作會議,提出了血吸蟲病防治工作具有長期性、經常性、科學性的特點,要求各級黨委繼續加強領導,落實防治措施[5]

1986年3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撤銷中央血吸蟲病、地方病兩個防治小組及其辦事機構的通知》(中委〔1986〕60號),指出兩個防治小組及其辦事機構撤銷後,「其所承擔的任務,由衛生部負責」,各省自行決定是否撤銷各自的地方病防治相應機構。1986年3月中旬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設衛生部地方病防治局,4月辦理了與中央兩個防病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交接事宜,5月1日起開始全面負責地方病防治工作[12]。1989年,衛生部地方病防治局改為衛生部地方病防治司。後改稱衛生部全國地方病防治辦公室,繼續領導與管理全國地方病防治工作。1998年,衛生部全國地方病防治辦公室撤銷,地方病防治工作劃歸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司管理[13],由衛生部疾病控制司地方病與寄生蟲病控制處負責。2004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全國地方病防治管理工作又與寄生蟲病分開,全國地方病防治管理工作改由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農村改水改廁處負責。2006年,改由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地方病防治管理處負責。2008年,全國地方病與血吸蟲病防治管理工作分別改由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地方病預防控制處、血吸蟲病預防控制處負責[14]。2013年,改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局(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血吸蟲與地方病預防控制處負責[15]

1987年2月5日《衛生部關於完善地方病防治工作達標考核驗收辦法的通知》稱,衛生部和原中共中央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曾先後頒布九種疾病防治工作的標準和技術考核方法:

  1. 鼠疫基本控制和穩定控制標準
  2. 布氏菌病控制和穩定控制標準
  3. 地方性甲狀腺腫病基本控制和基本消滅標準
  4. 氟中毒基本控制標準
  5. 克山病基本控制標準
  6. 血吸蟲病基本消滅或消滅標準
  7. 瘧疾控制、基本消滅、消滅標準和惡性瘧基本消滅標準
  8. 絲蟲病基本消滅標準
  9. 麻風病基本消滅或消滅標準[16]

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撤銷後,血防工作主要由衛生部成立的地方病防治局全面負責,制定了《1987—1990年全國血吸蟲病防治規劃》。1987年由衛生部組織成立全國血吸蟲病專家諮詢委員會。由於對血防工作關注程度降低,且未能及早建立血吸蟲病常規防治機制,導致1980年代後期血吸蟲病疫情迅速回升,危及人民生命安全及經濟社會穩定發展。1989年下半年,面對血吸蟲病疫情嚴重回升的狀況,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作出「前幾年血吸蟲病基本消滅,毛主席有送瘟神詩歌頌。近年來包括江南一帶,似有復發之勢。望研究,採取必要措施」的批示。國務院隨即於同年主持召開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湖區五省血防工作會議,成立湖區五省聯合防治血吸蟲病領導小組。此後,血吸蟲病疫情多有反覆,在黨和政府強調血防工作重要性時,人員、經費、宣傳教育都會有所保障;但當黨和政府的關注減弱時,血防工作便懈怠,疫情回升[4]。2001年後,血吸蟲病疫情再度回升。2004年2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成立國務院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17]。2008年撤銷。

歷任領導

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
中共中央南方十三省、市、區血防領導小組
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

辦事機構

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的辦事機構是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辦公室,1956年1月在上海成立[18]。中共中央南方十三省、市、區血防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是中共中央南方十三省、市、區血防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是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歷任主任、副主任是:

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蟲病九人小組辦公室
中共中央南方十三省、市、區血防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共中央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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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