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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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禮南北朝陳朝武陵王,用之。世祖文帝陳蒨第十子[1]

韓修華[2],陳文帝的妃嬪,陳文帝即位後,封為修華

生平

陳文帝天嘉六年(565年)十二月,立為武陵王[3]。陳宣帝太建初(569年),為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郡太守。「在郡恣行暴掠,驅錄民下,逼奪財貨,前後委積,百姓患之」。太建九年(577年),因為作風不好,被有司御史中丞宗元饒等彈劾,陳伯禮的叔父陳宣帝道:「王年少,未達治道,皆由佐史不能匡弼所致,特降軍號,後若更犯,必致之以法,有司不言與同罪。」十一年(579年)春,宣帝派人前去接替陳伯禮的位置,陳伯禮心有怨言,一直拖着不肯離開吳興。這年十月,陳朝散騎常侍御史中丞徐君敷上奏道:「臣聞車屨不俟,君命之通規,夙夜匪懈,臣子之恆節。謹案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早擅英猷,久馳令問,惟良寄重,枌鄉是屬。聖上愛育黔黎,留情政本,共化求瘼,早赴皇心,遂復稽緩歸驂,取移燠,遲回去鷁,空淹載路,淑慎未彰,違惰斯在,繩愆檢跡,以為懲誡。臣等參議以見事免伯禮所居官,以王還第,謹以白簡奏聞。」宣帝下詔曰:「可」。於是陳伯禮被免去官職,閒居在家[4]

禎明三年(589年)隋滅陳,被迫入關,隋煬帝大業年間,官至散騎侍郎臨洮太守[5]

資料來源

  • 陳書》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

註釋

  1.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武陵王伯禮字用之,世祖第十子也。
  2.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世祖十三男:韓脩華生武陵王伯禮,
  3. 《陳書·卷三》:十二月乙卯,立皇子伯禮為武陵王。
  4.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天嘉六年,立為武陵王。太建初,為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在郡恣行暴掠,驅錄民下,逼奪財貨,前後委積,百姓患之。太建九年,為有司所劾,上曰王年少,未達治道,皆由佐史不能匡弼所致,特降軍號,後若更犯,必致之以法,有司不言與同罪。十一年春,被代征還,伯禮遂遷延不發。其年十月,散騎常侍、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臣聞車屨不俟,君命之通規,夙夜匪懈,臣子之恆節。謹案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早擅英猷,久馳令問,惟良寄重,枌鄉是屬。聖上愛育黔黎,留情政本,共化求瘼,早赴皇心,遂復稽緩歸驂,取移敘燠,遲回去鷁,空淹載路,淑慎未彰,違惰斯在,繩愆檢跡,以為懲誡。臣等參議以見事免伯禮所居官,以王還第,謹以白簡奏聞。」詔曰「可」。
  5.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禎明三年入關,隋大業中為散騎侍郎、臨洮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