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文學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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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對象 | 在文學領域創作出具理想傾向之最佳作品者 |
地點 | 斯德哥爾摩 |
國家或地區 | 瑞典 |
主辦單位 | 瑞典學院 |
首次頒發 | 1901年 |
官方網站 | nobelprize.org |
諾貝爾文學獎(瑞典語:Nobelpriset i litteratur)是瑞典學院頒發的諾貝爾獎之一,根據諾貝爾的遺囑,每年表彰「在文學領域創作出具理想傾向之最佳作品者[1]」。
首屆諾貝爾文學獎於1901年頒發,每一位獲獎者都會得到一塊獎牌,一份獲獎證書,以及一筆不菲的獎金,獎金的數額每年會有變化。[2]例如,1901年,蘇利·普呂多姆得到的獎金為150,782瑞典克朗,相當於2007年12月的7,731,004瑞典克朗[3]。該獎每年於12月10日,即阿爾弗雷德·諾貝爾逝世周年紀念日,以隆重的儀式在斯德哥爾摩頒發[4]。
評選程序
享有諾貝爾文學獎獲獎候選人推薦權的人員為:
提名者不得提名自己為候選人。
依照諾貝爾獎基金會官網揭示,諾貝爾獎的評選程序如下[5]:
- 前一年9月會發出提名邀請函給上述具推薦權的人員,邀請提名。
- 提名文件需在當年1月31日寄回諾貝爾文學獎委員會。
- 委員會會篩選提名人選,並交由瑞典學院批准。
- 4月間,委員會初步篩選出15-20位候選人。
- 5月間,委員會會將範圍縮小為5位候選人。
- 6-8月間,負責決定的18名瑞典學院成員將進行閱讀候選人作品。
- 9月,瑞典學院成員將進行討論。
- 10月,投票並公佈獲獎者,獲獎者須獲得超過一半以上的成員投票認可。
- 12月,諾貝爾文學獎頒獎典禮於12月10日舉行,獲獎者可獲得獎章以及相關獎金。
獲獎者
共同獲獎
諾貝爾文學獎可以由兩人共同獲得,但是不能頒給三人。然而瑞典學院極少這麼做,因為這樣很容易被外界解釋為瑞典學院的分歧與妥協。並且對獲獎者來說,僅獲得一半榮譽的風險。極罕見的例子發生在1966年頒發給薩繆爾·約瑟夫·阿格農和內莉·薩克斯兩位作家,以及1974年頒發給埃溫德·雍松和哈里·馬丁松兩位作家[6]。
參考資料
- ↑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Nobelprize.org. [2018-05-04].
- ↑ The Nobel Prize. Nobelprize.org. [2008-10-07].
- ↑ The Nobel Prize Amounts. Nobelprize.org. [2008-10-07].
- ↑ The Nobel Prize Award Ceremonies. Nobelprize.org. [2008-10-07].
- ↑ Nomination and selection of Literature Laureates. [2020-09-13].
- ↑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20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