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宗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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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宗尹(1100年—1136年),覺民襄陽鄧城(今湖北襄樊西北)人,宋朝官員。

生平

少年好學。宣和三年,上舍登進士第。累遷侍御史右諫議大夫。靖康初年,金人南下,欽宗召群臣商討對策,他建言割地求和。因此罷歸。張邦昌被立為楚王,復其職,暗中派他去向康王勸進。建炎元年(1127年)六月,求去,為徽猷閣侍制、知舒州(今安徽安慶市)事。是月,坐嘗事偽庭,落職,提舉杭州洞霄宮。因反對李綱為相,[1]又被劾曾受張邦昌偽命,責鄂州(今湖北武昌)安置。[2]召為中書舍人,遷御史中丞。三年(1129年),拜參知政事,四年(1130年),接替呂頤浩為相,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御營使。[3]紹興元年(1131年)二月辛巳,太陽表面出現黑子,宗尹認為是輔政無能所致,請求罷免,不許。晚年為秦檜所排擠,出京擔任溫州知州。六年(1136年),退居天台,同年八月初四日卒,年三十七,贈特進。[4]史稱范宗尹「既未嘗歷州縣,不知民間疾苦,又惡聞弊事。」[5]

家族

  • 曾祖:范德,贈太子少保
  • 曾祖母:朱氏
  • 曾祖母:楊氏
  • 祖:范昌,贈太子少傅
  • 父:范昱,贈太子少師
  • 前母:李氏
  • 前母:郝氏
  • 母:李氏
  • 妻:張氏,封和義郡夫人

參考書目

  1.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六:「建炎元年六月巳未。朔。新除尚書右僕射李綱至行在。先是右諫議大夫範宗尹力主議和,乃言:『綱名浮於實,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
  2.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十一
  3.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三
  4.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四
  5.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四二
  • 《宋史》卷三六二
  • 《嘉定赤城志》卷三四
前任:
呂頤浩
南宋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
1130年-1131年
繼任:
秦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