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南京刑部主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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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浙江嘉興府海鹽縣 海寧衛軍籍 |
字號 | 字文澄,一字文徵,號仰崖 |
出生 | 正德九年(1514年) |
逝世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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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憲仲(1514年—1553年),字文澄,一字文徵,號仰崖,浙江海鹽縣人,海寧衛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五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1][2]。俺答犯京師,憲仲上議十款。授南京刑部主事。倭寇擾浙中,憲仲移書浙帥,上「備倭三策」。
著作
憲仲好吟詩,與同年粵東梁有譽及吳宗徐有交。著作有《四書講義》、《仰崖集》。
家族
曾祖胡繼海;祖父胡宏;父胡顏,母嚴氏[3]。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