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殿元,字蒙章,號九穀[1],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番禺縣(今廣東省廣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順治十一年,鄉試中舉。康熙三年(1664年),登進士,擔任剡城縣、江寧縣等縣知縣[2][3]。
家族
有子方還、方朝。
參考
-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183卷
-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4643號
- ↑ 《清史稿.列傳》(484卷):殿元,字蒙章。康熙三年進士。歷知剡城、江寧等縣。置祭田以贍兄弟,而自攜長子還、次子朝僑寓蘇州。父子皆有詩名。所稱「嶺南七子」,並其二子數之也。殿元著九穀集;還,靈州集;朝,勺園集。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40名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5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