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是一個台灣地名,可以指:
- 行政區劃
- 清朝時期地名
- 新竹縣(清朝),1875年-1895年存在的行政區,轄區最大時包括今桃園市西部、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大甲溪以北地區。
- 日佔時期地名
- 新竹縣(日佔時期),1897年-1898年存在的行政區,範圍包括今桃園市西半部、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及台中市西北部。
- 新竹廳,1901年-1920年存在的行政區。
- 新竹州,1920年-1945年存在的行政區,範圍包括今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 新竹郡,新竹州下轄的一個郡,範圍包括今新竹市、竹北市、新埔鎮、關西鎮、新豐鄉、湖口鄉。
- 新竹街,1920年-1929年存在的行政區,是新竹州新竹郡下轄的一個新式街庄。
- 新竹市(州轄市),1930年-1945年存在的行政區,是新竹州的直轄市。
- 新竹(大字),1920年-1945年存在的行政區,是新竹街、州轄新竹市的一個大字,範圍為古竹塹城及鄰近地區。
- 戰後時期地名
- 新竹縣(1945年-1950年),台灣戰後初期改新竹州為新竹縣,範圍含今桃園市、除竹東鎮與寶山鄉之外之新竹縣、苗栗縣。1950年析出今新竹縣、苗栗縣改稱桃園縣。2014年改制桃園市。
- 新竹市(1945年-1950年),二戰後初期,台灣曾下轄的一個省轄市。
- 新竹市(縣轄市),1950年-1982年台灣新竹縣下轄的一個縣轄市。
- 清朝時期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