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當街摔死女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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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當街摔死女童事件發生於2013年7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韓磊乘坐李明駕駛的白色轎車,在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一公交車站台附近,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韓磊隨即將其2歲的女兒從嬰兒車內抓起舉過頭頂摔在地上,事後韓磊和李明駕車逃離現場。7月26日,被摔女童經搶救無效死亡[1]。此事件當即引發了中國社會的震驚,在紛紛指責犯罪嫌疑人的同時,也有媒體反思,社會風氣每況愈下泯滅了人們的良知和理性,是此事件背後的背景原因[2]

審判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韓磊與李明均遭到逮捕。根據韓磊的父親介紹,韓磊從小在單親家庭長大,從小受到欺負,因此性格敏感易怒,且喜歡摔東西發泄;在摔嬰案發生前,韓磊曾經有犯罪前科[3]。韓磊在庭審時辯解稱,摔女嬰不是故意所為,起初只為發泄而摔東西,並不知道摔的是女嬰;他也表示摔嬰兒的行為對不起自己的良心,聲稱「哪怕說法律上不判我死刑,我良心上一輩子都不能要原諒自己,我已經沒有活下去的信心了」,並請求法院判處其死刑[4]

而被害方家屬則拒絕接受賠償,並強烈要求法院判處韓磊死刑。韓磊的父母7次前往受害者家道歉未果,其中一次道歉時,韓磊的母親被受害者家屬追打摔傷[5]

2013年9月25日,韓磊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2013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韓磊曾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仍不思悔改,在刑滿釋放僅九個月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因此判處死刑;李明因為故意窩藏韓磊並協助其逃跑,同時在犯案時屬假釋考驗期間,被裁定撤銷假釋,以窩藏罪連同前罪未服滿刑期合併處以五年有期徒刑[6]

2014年10月31日,根據最高法的死刑執行命令,韓磊被執行死刑。據媒體報道,韓磊是被槍決處死,且臨刑前異常緊張。[7][8]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