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廣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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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喬
大明 刑部尚書
籍貫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萬安縣
字號字克平,號雲菴
出生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
逝世天順三年(1458年)
親屬
劉喬
劉玉
出身
  • 永樂二十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劉廣衡(1395年—1458年),字克平,號雲菴江西萬安人。明朝官員,進士出身。

生平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進士。正統年間,累遷刑部郎中,監督浙江事務。景泰初年,歷任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後回朝負責都察院事。當時福建、浙江等地發生盜亂,詔令督軍,平定處州叛亂。之後擔任遼東巡撫,以廉潔著稱。官至刑部尚書[1][2]

家族

有子劉喬、孫劉玉

參考文獻

  1. 明史》(卷203):祖廣衡,永樂末進士。正統間,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積粟數百萬,督治陂塘為旱澇備。景泰初,歷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請遇災傷,毋俟勘報,即除其賦,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陰行科率,從之。還治院事。福建、浙江盜起,命往督兵捕。議創壽寧縣於官台山,以清盜窟。討平處州賊。已,復巡撫遼東。居官以廉節稱。終刑部尚書。
  2. 明《福州府志·官政志五·名宦(上)》(卷四十二):劉廣衡,字克平,萬安人。景泰初,巡撫福建,平建寧草寇,開壽寧縣治,辟省城教場,勳績偉著。子喬,成化間為福建按察司副使,總督海道,平寇息民。孫玉,正德間為福建按察司提學副使,黜淫祠,崇正學。閩人世戴其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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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軒輗
明朝刑部尚書
1457年-1458年
繼任:
陸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