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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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乔
大明 刑部尚书
籍贯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万安县
字号字克平,号云菴
出生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
逝世天顺三年(1458年)
亲属
刘乔
刘玉
出身
  • 永乐二十二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刘广衡(1395年—1458年),字克平,号云菴江西万安人。明朝官员,进士出身。

生平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进士。正统年间,累迁刑部郎中,监督浙江事务。景泰初年,历任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后回朝负责都察院事。当时福建、浙江等地发生盗乱,诏令督军,平定处州叛乱。之后担任辽东巡抚,以廉洁著称。官至刑部尚书[1][2]

家族

有子刘乔、孙刘玉

参考文献

  1. 明史》(卷203):祖广衡,永乐末进士。正统间,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积粟数百万,督治陂塘为旱涝备。景泰初,历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请遇灾伤,毋俟勘报,即除其赋,庶有司不得借复核阴行科率,从之。还治院事。福建、浙江盗起,命往督兵捕。议创寿宁县于官台山,以清盗窟。讨平处州贼。已,复巡抚辽东。居官以廉节称。终刑部尚书。
  2. 明《福州府志·官政志五·名宦(上)》(卷四十二):刘广衡,字克平,万安人。景泰初,巡抚福建,平建宁草寇,开寿宁县治,辟省城教场,勋绩伟著。子乔,成化间为福建按察司副使,总督海道,平寇息民。孙玉,正德间为福建按察司提学副使,黜淫祠,崇正学。闽人世戴其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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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轩𫐐
明朝刑部尚书
1457年-1458年
继任:
陆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