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奇(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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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奇(1952年4月),男,貴州安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二級大法官華東政法學院經濟法系畢業,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

生平

1968年參加工作。1979年至1983年在華東政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學習。198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幹部,1984年後任共青團上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秘書長,1986年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檢察院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1993年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1995年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1年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2007年12月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黨組書記。2008年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有一位人大代表另選他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當選者為周強)。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

2015年8月11日,杭州宋城集團執行總裁黃鴻鳴宣布向中紀委實名舉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失職瀆職、干擾司法公正[3]。2016年1月12日,浙江省高院召開全體幹警大會,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廖國勛宣布:經中央批准,省委決定陳國猛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免去齊奇的中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職務[4]。2016年1月28日,陳國猛接替齊奇出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參考文獻

司法職務
前任:
應 勇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7年12月-2016年1月
(代理至2008年1月)
繼任:
陳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