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分類學作者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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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引證或稱命名人引證是指在生物分類學中引用生物學分類體系的作者的方式。生物學分類體系是用來對生物物種進行分類和命名的系統。在科學出版物中,通常會按照一定的格式引用生物學分類體系的作者。這樣可以確保讀者可以追溯到原始文獻,以了解該分類體系的來源和依據。

根據各國際生物命名法規,生物分類學的作者引證以拉丁文表示,並遵循一定的格式。例如,引用智人的分類體系應寫作:Homo sapiens Linnaeus, 1758,這表示人類物種的學名為Homo sapiens,該分類體系的作者是林奈(Linnaeus),並且該分類體系是在1758年提出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分類體系可能有不同的作者和年份,因此在引用時需要查閱相應的文獻來獲取準確的信息。由於生物分類學傳統上可分為「植物學」「動物學」,且二者在格式上存在明顯差異,本條目依此分別介紹。

植物學作者引證

植物學作者引證是指第一次根據《國際植物命名法規》 (ICBN).[1]確定植物拉丁種名的作者的名稱縮寫引證。

作者引證放到植物的學名後面,以正體書寫。縮寫則依據ICBN推薦的46A, Note 1執行。[1][2]

例如:

如果有兩個縮寫名稱,中間加入「ex」,則代表第一個人發現並描述了這種植物,但沒有給出正確的拉丁名稱,正確的拉丁名稱是由第二個人給出的。

例如:

如果兩位作者,前面加括號,則表示前一位作者已將這種植物給出名稱和分類,但後一位作者改正了前一位的分類,將其列入另一屬,重新確定其拉丁種名。

例如:

  • Helianthemum aegyptiacum (L.) Mill.

其原來名稱為Cistus aegyptiacus L.[1]

ICBN的Art. 46.1規定「在出版物中,尤其是講分類學或拉丁命名法的出版物中,應該加上作者引證縮寫」,但在不是分類學著作中,引用植物名稱可以不加作者縮寫

和《國際動物命名法規》不同,植物命名每一個都有單獨的作者命名縮寫,例如:

Magnoliophyta Cronquist & al.
亞門 Magnoliophytina Frohne & U.Jensen ex Reveal
Magnoliopsida Brongn.
亞綱 Rosidae Takht.
超目 Rosanae Takht.
Rosales Perleb
亞目 Rosineae Rchb.
Rosaceae Adans.
亞科 Rosoideae Arn.
Roseae Lam. & DC.
亞族 Rosinae J.Presl
Rosa L.
Rosa damascena Mill.

但植物的全稱還應該包括作者出版的時間和地點等詳細信息,例如:

  • Sequoia sempervirens (D.Don) Endl., Syn. Conif. 198 (1847)

「D.Don」代表大衛·頓(David Don)首先給出名稱(Taxodium sempervirens D.Don),然後由「Endl.」代表史蒂芬·恩德利希在1847年出版的《Synopsis Coniferarum》第198頁中給出了目前的名稱。

動物學作者引證

參見

注釋

  1. 1.0 1.1 1.2 Greuter, W.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St. Louis Cod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lant Taxonomy. 2003-04-20 [2009-01-21]. ISBN 3-904144-22-7. 
  2. Brummitt, RK; CE Powell. Authors of Plant Names. Royal Botanic Gardens, Kew. 1992. ISBN 0947643443.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