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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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選青(?—1929年11月23日),字紹鸞[1]福建長汀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教育家。

生平

張選青是清朝舉人[1]光緒三十年四月一日(1904年),汀郡中學堂成立,汀州府知府張星炳兼任總辦。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春,該學堂添設監督一員,總辦張星炳聘康詠任監督,聘張選青擔任學監。同年冬,張星炳升任福州府知府,遂由新任汀州府知府來秀繼任總辦。監督康詠旋即辭職。光緒三十三年正月(1907年),總辦來秀聘黃冕南繼任監督。光緒三十四年二月(1908年),監督黃冕南逝世,張選青繼任監督。宣統元年六月(1909年),張選青辭去監督職務,由鄭克明繼任。[2]

清朝宣統二年(1910年),張選青被選為福建諮議局議員、資政院議員。[3]

宣統三年(1911年),張選青在長汀創辦公立模範小學。[4]

民國元年(1912年),教育部門將中學學制定為四年,監督改稱校長。同年二月,汀州府知府俞紹瀛兼任總辦,並且聘張選青任校長,將校名改為汀州中學校。民國六年(1917年)4月,該校改為省立,定校名為福建省立第七中學校,福建省委派賴朝俊接任校長。[2]

民國9年(1920年),長汀同善社成立。當時,福州省同善社派導師恩職黃文軒赴長汀協助傳道,數百人加入長汀同善社。該社的善長為戴子衝,名譽善長為張選青。該社的宗旨是「正心、修身、勸善、規過。」[1]

1929年11月間,為配合紅四軍再度進入長汀,中共長汀縣委決定發動「古城暴動」,並且成立了「古城暴動行動委員會」,中共長汀縣委書記段奮夫任行動委員會書記,黃繼烈劉宜輝任行動委員會委員。11月22日夜,暴動發生。午夜,暴動隊伍在古城抓捕紳士和官吏,軍法官曾大狗被當場擊斃。11月23日清晨,長汀縣縣長邱耀驪在赴瑞金途中,在青山鋪被暴動隊伍擊斃。11月23日,正是墟日,暴動隊伍在墟場召開了民眾大會,段奮夫李國玉在會上講話,號召窮人革命,打土豪、分田地。大會還對8名土豪官吏進行了公開宣判,除已被擊斃的縣長邱耀驪、軍法官曾大狗之外,其他6人即公安局長郭瑞屏、教育局長林永章、稅務局長游南軒、商會會長謝章候、副會長邱海樓、「劣紳」張選青被宣判死刑,立即被押至大壩槍決。[5]

參考文獻

  1. 1.0 1.1 1.2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硏究委員會編,文史資料選編2,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 2.0 2.1 廖荻甫,福建省立長汀中學史略,長汀一中,2004-09-15
  3. 长汀县志 附民国代议机构及人员,福建省情资料库,于2012-8-22查阅. [2012-08-22]. 
  4. 謝重光,福建客家,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96頁
  5. 古城紅色暴動簡介,廉正長汀網,2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