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为平面公有领域艺术品通过摄影、扫描等方式制作的的原样复制版本;原艺术品本身因为下列原因属于公有领域:
本文件是美国作品,且鉴于该作品首次发布时间早于1921年1月1日(或于该日期之前在美国著作权局登记),于《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在中国生效之日(1992年10月15日)已在美利坚合众国进入公有领域;因此,根据《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本作品在中国处于公有领域。
美国1909年版权法至多保护作品至出版后第56年年底;1976年版权法(1978年1月1日生效)将新法生效前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的保护期延长至出版后第75年年底。
求闻百科社区认为,对平面艺术品进行原样复制不满足著作权法对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故相关原样复制版本的版权状态与原艺术品本身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