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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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民籍 |
字号 | 字朝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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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进士[1][2]。授刑部主事,升郎中。万历九年(1581年),任福建泉州府知府,擢广东廉访使[3]。曾官江西左布政使[4]。
家族
曾祖父邹冕,曾任训导;祖父邹鹄,曾任州同知;父亲邹大纪。母吴氏[5]。
参考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邹墀,余姚人。隆庆戊辰进士,万历九年由刑部郎出知泉州府。约饬廉隅,暮金不入。旦坐堂皇,吏抱牍次第受署。浣手奉法,独煦濡苍赤,务期成就安全。两造至前,片言立决,事毕即遣归农。涤除烦苛,为诸邑令倡。宦宗巨室,接之以礼,至遇事直枉,则毫无假贷。虽有势如山,弗能夺。暇时校阅诸生差次才品,择茂异者加意诲督之。士斌斌争自濯磨。监司欲澌流凿渠,兴穷乡水利。民咸谓河流随潮上下,稍旱即海咸乘之。下流既分,上源弗给,沃壤且变为斥卤。而主者力排异议,蜂厉畚锸。墀博采舆论,驰白巡抚赵公,檄下立止之,万户称庆。五载迁本省巡海副使,复升参藩,擢广东廉访使。泉民建生祠祀之,勒石纪焉。节《田亭草》,参《梅谷集》。
- ↑ 钦定四库全书《江西通志·卷四十七》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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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邱浙 |
泉州府知府 万历九年-万历十三年 |
继任: 贡靖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