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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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北省的地区 | |||||||||
1968年-1993年 | |||||||||
首府 | 邢台市 | ||||||||
历史 | |||||||||
• 成立 | 1968年 | ||||||||
• 废除 | 199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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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已撤消的地区行政公署辖区,辖原邢台专区的邢台市(县级)、邢台县、沙河县、临城县、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县、南和县、宁晋县、南宫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
历史
1968年,撤销邢台专区,改置邢台地区。
1983年11月15日,邢台市升为省辖市。
1986年3月5日,撤销南宫县,设立南宫市(县级)。
1986年4月5日,邢台县划归邢台市管辖。
1987年2月20日,撤销沙河县,设立沙河市(县级)。
1993年6月19日,撤销邢台地区,将临城、内丘、柏乡、隆尧、任县、南和、宁晋、巨鹿、新河、广宗、平乡、威县、清河、临西14县划归邢台市管辖,沙河、南宫2个县级市由省直辖,邢台市代管。
参考文献
-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石家庄等六个地区地、市合并问题的批复(国函〔1993〕89号)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简体中文).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