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社会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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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社会学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在1920年代与1930年代兴盛,主要由美国芝加哥大学的Robert Ezra Park、Ernest Burgess及其他城市社会学家所建立。

由于城市研究的热门主题包括了犯罪青少年犯罪,所以芝加哥社会学派也成为美国于20世纪前半叶犯罪社会学的重镇。

研究方法

芝加哥学派采取生态学的观点研究城市,并认为大部分的贫穷居民都在社会结构家庭学校等地方感到挫败。这造成社会解组,削弱了家庭与学校等社会组织控制行为的力量,创造了犯罪与偏差行为的环境诱因。

代表人物与理论

  • 社会解组理论:译为“社区组织不善”理论会更为贴切。主旨:不良的生活环境是造就犯罪之主因。社区的次文化(例:赞许犯罪)和人际关系类型,影响力远大于青少年的个人属性(年龄、性别、种族)。
  • Sutherland (1924):爱德文·苏哲兰1924年在《犯罪学·初版》当中提出“差别接触理论”(英语: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主要受乔治·贺伯特·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之影响,因此差别接触理论也是犯罪学理论中富有社会心理学色彩的一个。此理论主旨是:人会从与素行不良的他人交往中学到犯罪行为。
  • Park, Burgess & McKenzie (1925) 发表他们的都市生态学专书,基于对芝加哥的观察,指出五种经常在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同心圆模式”,当中包括被视为最易爆发危机或分崩离析的“转变中区域”[1]
  • McKay & Shaw (1942) 延续爱德文·苏哲兰的理论,也是聚焦于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ency)之研究,发现他们都集中到“转变中区域”。他们因此主张:犯罪的少年并不是人异常,而是他们所处的环境异常;犯罪只是正常人被置于异常环境中时的正常反应[2]

注脚

  1. Park, Robert Ezra; Burgess, Ernest W.; McKenzie, Roderick D. The C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25. 
  2. Shaw, Clifford R.; McKay, Henry D.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Urban Areas 1st E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2.  / 2nd Ed. 1969, ISBN 978-022675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