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兴 Woo Kwok-hing GBS CBE Q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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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 |
任期 2004年1月1日-2011年1月13日 | |
前任 | 梅贤玉 |
继任 | 杨振权 |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前称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 | |
任期 1993年7月23日-2006年8月16日 | |
继任 | 彭键基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香港(英占)九龙官涌上海街 | 1946年1月13日
国籍 | 中国(香港)(1997年-) 英国(1993年-2016年) |
配偶 | 邓小婷 |
儿女 | 2子2女 |
父母 | 胡亮(父) 梁玉玲(母) |
亲属 | 胡肖霞(妹) |
学历 | 英华书院 伯明翰大学法律学士 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 |
昵称 | 胡官、胡青天 |
胡国兴,GBS,CBE,QC(英语:Woo Kwok-hing,1946年1月13日—),1992-2011年香港法官,官至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期间以法官身份在1993-2006年兼任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故昵称“胡官”。1969-1992年私人执业大律师,1986-2004年兼任树仁学院(今树仁大学)法律及工商学系系主任。2017年竞选香港特首选举,在三名候选人里敬陪末席。
简历
胡国兴生于香港官涌上海街221号,来自建筑商之家,年幼时生活富足,1960年代电视未普及时,胡家已经拥有当时非常珍贵的电视机,家里设有乒乓球桌,有数名留宿工人。在九龙佐敦上海街长大,住处楼下就是舞厅。小时候亲眼目睹黑社会收取保护费,出于厌恶不公义,及受电影《控方证人》的大律师形象吸引,故立志读法律。
胡国兴于1965年在传统名校英华书院毕业后,继而到英国伯明翰大学攻读法律,1969年取得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曾向夏佳理学师。1969年和1970年先后取得英国与香港的执业大律师资格,1986年他还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曾私人执业[1]。至1987年,胡国兴获册封为女王御用大律师。
1992年,胡国兴获香港政府任命为最高法院原讼庭法官,并过渡至1997年政权移交后的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2000年升任高院上诉法庭法官,2004年出任副庭长,直到2011年开始退休前休假,一年后正式退休。
胡国兴出任法官后,也开始涉足多种公职,其中最为人所知的是担任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1993年彭定康就任最后一任香港总督后,胡国兴获委任为选管会主席。这项公职也过渡到香港特区时期,直到2006年方才卸任。在这13年间,胡国兴自己成为了选举宣传的“活招牌”。据《南华早报》指出,虽然胡国兴被视为保守派,但凭著其幽默感,许多会招惹广泛批评的决定和说话由胡法官说出口,都总能安然度过。他甚至曾经利用自己的病况幽默一番。《南华早报》记载,1998年1月胡国兴因急性胰脏炎住院,出院后没几天就出席选民登记宣传活动。
由于他对选举工作的贡献,他于1996年及2002年分别获颁受大英帝国司令勋章(CBE)及金紫荆星章(GBS)勋衔。 [2]
胡国兴在1993年以法官身份透过居英权计划取得英国公民身份,在2016年因参选香港行政长官而放弃。
参选行政长官
2016年10月,政界突然传出胡国兴有意参选特首。胡国兴在退休后,还继续为高等法院担任暂委法官。在宣布参选的记者会上,胡国兴说,他就是等到10月18日完成一切审讯,告别法官身份后,才正式宣布参选。
胡国兴与不少人一样,打着反对梁振英的旗号参选。他认为梁振英不能照顾香港的整体利益,并难以消除香港人的怨愤与社会分化。他表明反对8·31决定,提出要在五年内重启政改,但称不是要修改“8·31决定”,而是由特首向中央提交新的“诚实的报告”以启动程序,好让人大常委会因应形势作出新的决定。
2016年12月14日,胡国兴公布他的参选主调“心要正、路要正、香港重回正轨”及政纲。他提出按《基本法》条文重启政改,把现时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改为提名委员会,争取在2022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并逐步扩大提名委员会选民至所有选民,使功能组别效用褪色,循序渐进达至双普选。其后,胡国兴在2017年1月的更新版政纲中,加入先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立法保障“两制”,然后才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保障“一国”,防止中央人民政府及其辖下直辖市、省及驻港机构等机关“干预香港政治”。
胡国兴于2017年2月14日,即提名期开始第一日时,仅获3人提名,他形容自己是“半告急状态”。其后,经过“反对派”选委选举联盟“民主300+”的商讨后,决定将298张提名票分配予胡国兴及曾俊华两人,使他们共同获得候选资格以对付获中央支持的林郑月娥。此后,胡国兴于2月16日获得六个高等教育界选委提名,其中包括公民党创党主席关信基。2017年2月18日,医学界“真普选医生联盟”名单成员黄任匡牵头的“民主政纲先决计划”,联合共7个专业界别的“反对派”选委队伍,宣布将第一批46票提名予胡国兴。此后,在曾俊华获得足够提名“入闸”后,“反对派”选委转向支持胡国兴参选,其中他更获社会福利界55个选委提名他,占了该界别的大多数。
2017年2月27日,胡国兴向选举事务处提交180张提名表格,并于晚上获确认提名有效,成为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的第二名候选人。他表示,由于特首参选人林郑月娥的施政理念“比梁振英更加梁振英”,他会以“百分之二百的决心”阻止她当选。
2017年3月20日,手握至少325张选委票的“反对派”选委联盟“民主300+”召开会议讨论投票取向,当中九成选委支持曾俊华,只有少数选票坚持投予胡国兴。这意味着胡国兴被“反对派”放弃。
2017年3月26日,胡国兴仅获21票落败,成为历届得票率最低的候选人。“反对派”选委大多选择曾俊华,而他与曾俊华都败于林郑月娥。
年表
- 英华书院(毕业于1965年)
- 伯明翰大学法学学士(毕业于1968年)
- 伦敦大学(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毕业于1969年)
- 英国大律师资格(1969年)
- 取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开始在香港执业(1970年)
- 树仁学院法律系兼职讲师(1973年至1987年)
- 树仁学院法律及商业学系系主任(1986年至2004年)
- 御用大律师(1987年)
- 获委任为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并结束22年执业律师生涯(1992年)
- 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主席(1993年至1997年)
- 首任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1997年至2006年)
- 香港政府委任其调查嘉利大厦大火(1996年)
- 与郑维健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新机场混乱事件(1998年7月21日)
-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2000年)
-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2004年)
-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2006年8月17日)
- 与李泽培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香港教育学院风波,其后辞任(2007年2月15日)
- 退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2011年1月13日)
- 宣布参选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2016年10月27日)
参考资料
- ↑ 政府公布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下小组法官和专员的任命.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 2006-08-09 [2017-03-20].
- ↑ 政府公布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下小组法官和专员的任命.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 2006-08-09 [2018-10-13].
外部链接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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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衔 |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 2006年8月-2012年7月 |
继任: 邵德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