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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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长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17年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国辽宁省丹东市 | 1950年2月10日
籍贯 | 中国山东省海阳市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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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1950年2月10日—),男,汉族,祖籍山东乳山,生于辽宁丹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是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生平
早年经历
王伟光祖籍山东省乳山市乳山寨镇,生于辽宁省丹东市。1967年11月开始,王伟光担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39团战士,后做过会计、文书,之后任团指导员,团党委委员。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
学术经历
1978年,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并于1982年毕业。毕业后在中央党校攻读硕士,硕士毕业留校,任讲师。1985年起,在中央党校攻读博士,博士毕业后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期间还曾在河北秦皇岛挂职,任秦皇岛市副书记。后评为教授,并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从政经历
1994年开始正式踏入政界,并晋升为中央党校校委委员。1998年,升任中央党校副校长。2007年,改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2013年4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3]。
言论
2014年9月下旬,王伟光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旗下的《红旗文稿》发表文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文中写到,“今天,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处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判定的历史时代,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时代,这个时代仍贯穿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阶级斗争的主线索,这就决定了国际领域内的阶级斗争是不可能熄灭的,国内的阶级斗争也是不可能熄灭的。”[4]
原文还声称“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政治手段、阶级工具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的势力,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第二个任务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和平演变”、西化、分化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对企图颠覆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外部敌对势力实行专政。”换句话说,王伟光认为在阶级斗争存在的客观现实下,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方法论,专政对象是西化、分化、私有化、资本主义化中国的反动势力。[5]
参考文献
- ↑ 王伟光任中国社科院院长、党组书记. 中国新闻网. [2013-04-28].
- ↑ 王伟光.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3-04-27].
- ↑ 王伟光任中国社科院院长党组书记. 人民日报. [2013-04-26].
- ↑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 《求是》. [2016-03-25].
- ↑ 温碧书:要将王伟光处以绞刑的人用心何在?. 四月网. [2014-09-26].
学术机关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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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奎元 |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 2013年4月-2018年3月 |
继任: 谢伏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