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基本电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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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股份有限公司
原文名称Canais de Televisão Básicos de Macau, S.A.
公司类型公有私营企业(暂时)
成立2014年4月15日
代表人物刘惠明
邓惠莲
Frederico Alexandre do Rosário
总部 中国澳门南湾大马路789-795号
产业接收基本电视频道所提供的支援服务

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股份有限公司(葡萄牙语:Canais de Televisão Básicos de Macau, S.A.)是澳门一家持有电视广播牌照的有限公司,2014年4月15日成立,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全资拥有,用以取代澳门有线电视作为公共天线广播用途,继续使用公共天线网络传送电视讯号,资本约为1,000万澳门币;惟澳门政府表示,此仅为临时措施,两年内将服务交予新建立的第三部门延续。但是,澳门政府先后于2016及2017年宣布,将澳门基本电视改组为第三部门的期限延至2018及2020年。

概要

随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公共天线公司澳门有线电视的合约和澳门有线电视专营合约均于2014年4月21日到期,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本月15日成立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股份有限公司,公天信号将接收基本电视信号。

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于2014年4月1日根据《澳门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经征询行政会的意见,制定独立行政法规,设立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占70%,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占25%,邮政局占5%。[1]

崔世安于2014年4月8日根据《第M/3/1999号法律》第六条第一款及《第8/2014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命令公布《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住所设于澳门南湾大马路789-795号,公司所营事业为按照批给合同的规定对居民接收基本电视频道所提供的支援服务[2]

行政法务司陈丽敏于2014年4月9日行使《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六条第二款及3月2日《第13/92/M号法令》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委任澳门邮政局局长刘惠明兼任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董事会主席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邓惠莲及澳广视执行委员罗翔天(Frederico Alexandre do Rosário)兼任澳门基本电视频道董事。[3]

崔世安于2014年4月25日行使《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基本电视频道接收的支援服务批给合同》第十七条、以及3月2日《第13/92/M号法令》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及第十五条的规定,委任电信管理局副局长许志梁为驻澳门基本电视频道的政府代表,任期为2014年4月22日至2016年3月31日。[4]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