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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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击,是中国古代武官军阶游击将军的简称,唐朝时为从五品下阶武散官,属于最初阶的将军称号,游击将军以下则为诸校尉武官。明代卫所制及清朝绿营兵制,属统领军队的高阶司令军官。再上一级即为参将,次一级即为佐击将军。明代游击与佐击同样可掌兵三千。

组织级别

明清兵制员额皆有异动,若以清绿营为例,军阶由高至低分别为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其中,游击就在总兵(主管四至五营;约800至3000兵员)辖下基层武官。与参将都司守备等武官一同统辖六百至两百的营兵力。其辖下则统驭统领(兵力从十数名到百名)兵制单位的千总把总

清末,慈禧太后主持军队改革;并委袁世凯训练新式陆军,而袁世凯主导之《新式陆军章程》内,上述武官衔取消不再称呼。

明清武官军阶列表

明朝与清朝武职官衔、品秩、比叙官阶,及统辖列表。[1]

层级 官衔 品秩 员额 比叙官阶 统辖 备注
1 总督 从一品 清朝设9名总督
另设河道、漕运总督
上将 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
2 提督(省/标) 从一品 清朝设陆路12名
水师3名
中将 一至两省军事 职能分陆路与水师
3 总兵(镇) 正二品 清朝总兵定员83名,
陆路总兵约70名
水路总兵为13名
少将 四至五营;约800至3000兵员 职能分陆路及水路,
又分左翼及右翼
4 副将(协) 从二品 上校 一协(约几千人) 又称为协镇/副总兵
可任督标中军
5 参将(营) 秩三四品 中校 六百至两百的营兵力 可任抚标中军
6 游击 秩三四品 少校 六百至两百的营兵力
7 都司 秩正四品 上尉 六百至两百的营兵力 也称协标都司
8 守备(地方) 正五品 中尉 六百至两百的营兵力
9 千总(驻点) 少尉 (兵力从十数名到百名) 设有“外委千总”
10 把总 士官 汛(兵力从十数名到百名) 设有“外委把总”

参见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荷兰城堡遺址碑文:“把总”今之排长?. 澎湖时报. 2007-12-06 [2010-12-09] (中文). 
  • 澎湖日报[永久失效链接]
  • 李萼,《中国文化概论》,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1983年,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