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理事会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现处于中国大陆简体模式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位于布鲁塞尔欧盟理事会的总部Justus Lipsius大楼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的各地常用译名
中国内地欧盟理事会
中国台湾欧盟理事会
港澳欧盟理事会

欧洲联盟理事会(英语: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理事会,是欧洲联盟事实上的两院制立法机关上议院,由来自27个欧盟成员国各国政府部长所组成的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同为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每一个国家在理事会中都有一名理事,但代表不同国家的理事所拥有的投票数不同。在2004年罗马条约签属之后,通常也称之为“部长理事会”,目的是为了把它和欧洲理事会的理事即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区分开来。

欧盟理事会正式的具体名称应该是“欧洲共同体理事会”,不过这一名称使用并不广泛。欧盟理事会俗称欧盟部长理事会[1],在欧盟官方内部也简称“理事会”。

欧盟理事会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通常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

组成

理事会没有常任主席,只有轮值主席国,由各成员国轮流出任,每六个月轮换一次。在十个领域由成员国政府的相应部长出席会议,会议主席由轮值主席国对应领域部长担任,例外的是外交理事会主席由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担任。

任务

欧盟部长理事会主要任务是帮助整合欧洲共同体各个国家间事务,制定欧盟法律和法规。在预算方面,它和欧洲议会共同拥有决策权。理事会的另一主要权力在货币方面,它负责引导货币交易率方面的政策。

运作方式

理事会有辅助性质的日常办事机构包括[2]

  • 常驻代表团委员会,由各成员国驻欧盟的使团长和副使团长组成,每周举行例会。
  • 政治和安全委员会,是处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轴心”,由各成员国驻欧盟代表、欧盟委员会代表和理事会秘书长的代表组成。

欧盟理事会各理事会

欧盟理事会是一个单一的法律实体,且根据所涉及的主题在10个部门中召开会议。

  1. 总务理事会(GAC)
  2. 外交理事会(FAC)
  3. 经济贸易理事会(Ecofin)
  4. 法律内政理事会(JHA)
  5. 就业、社会政策、卫生及消费者理事会(EPSCO)
  6. 竞争力理事会(COMPET)
  7. 交通通讯能源理事会(TTE)
  8. 农业渔业理事会(Agrifish)
  9. 环境理事会(ENV)
  10. 教育青年文化体育理事会(EYC)

现任主席

现任欧洲理事会主席比利时前首相夏尔·米歇尔

参考文献

  1. 请参阅驻台办事处网页
  2. 存档副本. [2007-04-02].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