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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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青(1963年5月),男,汉族山东文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

生平

1981年7月,在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1985年7月参加工作,任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环保监察处干部。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任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环保监察处高级工程师。1994年8月,任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环保处处长。2000年5月,任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北海监测中心主任,中国海监北海总队直属队队长(兼),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副院长。2000年10月,任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2008年9月,任国家海洋局海洋预报减灾司司长。

2010年10月,任中共南宁市委常委,国家海洋局海洋预报减灾司司长。2010年12月,任中共南宁市委常委,横县县委书记。2012年10月,任中共北海市委常委。2012年12月,任中共北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13年4月,任中共北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15年2月,任中共北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15年3月正式当选)、党组书记[1]

2016年8月22日,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2]、党组成员[3]。2018年9月,担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4][5]。2023年6月,国务院免去林山青的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职务[6]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周家斌
北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5年2月-2016年8月
继任:
李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