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经(1719年—1773年),字子常,山西凤台人,清朝军事将领,武状元及第。
生平
张大经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登辛未科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乾隆二十年(1755年),任湖北武昌城守营参将。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因限期内未抓获民起义首领马朝柱而被降级。次年,又任山东济南城守营参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升任文登营副将。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升任陕西兴汉镇总兵官。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率军出征金川,生擒小金川土司、僧格桑之父泽旺,后战死沙场。
身后
张大经死后,乾隆帝赐恤,并予骑都尉世职,入祀昭忠祠。[1][2]
家庭
参考文献
- ↑ 《清史稿》,卷334
- ↑ 张大经,明清人物传记资料(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