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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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范生(?—1649年),小范吉安府安福县[1]明朝政治与南明军事人物。

生平

康范生是崇祯十二年(1639年)的举人,以写文章知名,又重视承诺,提出解决县内问题的建议。赴京应试时万时华客死异乡,他为其主持丧事。隆武年间,朝廷任命他为中书舍人,跟随万元吉军队到皂口守卫忠诚,迁任兵部主事[1]。忠诚失陷,城内的房屋失火,康范生却在其中一间屋子里穿好衣服等待烧死;清朝将领张管队看到他,他说:“我是大明主事,想杀我就拿我的头吧。”张管队登上屋顶跌下来,被他扶起,笑道:“你是武士,这样不济啊?”使张管队气馁,送他到高进库军中,和杨文荐求明白一死,清朝将领听到后都感到动容。刘泽清的副总兵马龙池在军中,康范生劝其礼葬忠诚府死难的士民。不久他被往南昌,遭清兵用刀剑指著,他说:“我恨你们的刀锋不利,利的话则爽快了。”清兵互相说道:“这人真是不怕死的忠臣啊。”到达南昌,他始终不肯屈膝,只说:“国破家亡,应该死去。”被囚禁四百日后放走。永历三年(1649年),永历帝授与他和刘城给事中官职,但未及赴任就已经去世[2],死前著有《仿指南录》讲述自己的事迹。

引用

  1.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康范生,字小范,安福人。崇祯十二年举于乡。下笔千言立成,知名当世。慷慨重然诺,遇通邑大利弊,侃侃建议。尝赴公车,途次,会万时华旅死,为经纪其丧。隆武中,以中书舍人从万元吉军皂口,随守忠诚,迁户兵部主事。
  2.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城陷,四屋皆火,范生衣冠登屋待尽。清将张管队见之,范生大呼曰:“我大明主事,欲杀取首去。”张升屋失足坠,范生以手掖之,笑曰:“汝辈介士,何不济乃尔?”张气慑,冠服送高进库军。与杨文荐求明白一死,清将皆动容。刘泽清部副总兵马龙池在军,范生劝礼葬忠诚死难诸士。寻送南昌,清兵弓刀相向,范生曰:“我恨汝刃不利耳,利则大快事。”清兵相谓曰:“此不怕死忠臣也。”及至南昌,终不屈膝,惟云:“国破家亡,自分当死。”狱系四百日,放归。永历三年,昭宗授(刘)城、范生给事中,道远未及赴卒。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