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必大(1576年—1611年),字予怀[1],山东登州府莱阳县人[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孙必大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的举人[3],三十五年(1607年)中会魁成进士,获授户部主事,以廉洁闻名,差往浒关榷税,但未就任就已去世,入祀乡贤祠。
家族
长子孙凤毛是崇祯十三年进士,次子孙凤翰为福建炤磨;孙凤毛的儿子孙令祚以平原教谕升官公安知县,未任而卒,孙凤翰的儿子孙擢祚以拔贡考授通判,未做官已卒[2]。
参考文献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孙必大,宇怀,诗五房,丙子正月十九日生,莱阳人,甲午乡十三名,会九名,二甲四十二名,刑部政,本年四月丁父忧,己酉授户部主事,辛亥卒。曾祖定安,祖缉,父惟昂。
- ↑ 2.0 2.1 康熙《莱阳县志·卷八·人物志》:孙必大 字予怀,万历丁未会魁,授户部主事,廉洁茂著,差榷浒关未任卒,祀乡贤。子二,凤毛中崇祯庚辰进士,擢御史卒、凤翰福建炤磨卒;毛子令祚以平原教谕陞公安知县,未任卒、翰子擢祚以拔贡考授通判,未筮仕卒。
- ↑ 康熙《莱阳县志·卷六·贡举志》:万历……孙必大 甲午科(举人),详进士
- 康熙《莱阳县志》·卷六·贡举志
- 康熙《莱阳县志》·卷八·人物志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