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英语:Participating Party)是在执政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治理的民主党派。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中国
各民主党派逐步发展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历史
1989年,中共中央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在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政治关系的同时,提出了“参政党”的概念,第一次对民主党派给予明确定位。“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客观、准确地表达了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即:明确了在国家政权中民主党派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明确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应有位置、权力及权利。“参政党”的提出,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理论的重大突破。[1]
2004年,中共中央提出要制定关于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文件。在文件研讨、制定过程中,民主党派性质问题成为一个重点研究的理论问题,主要提出两个新观点:一是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应由原来的“两者联盟”发展成为“三者联盟”,即“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二是在对民主党派定位基础上进行定性,表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以后经过讨论,在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第一个观点被采纳;第二个观点没有采纳,表述为“民主党派……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1]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各民主党派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多党合作的重大理论创新,在深刻揭示我国民主党派的社会主义性质、充分肯定民主党派的历史性进步的同时,对民主党派履行职能提出了更高期望。民主党派不仅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更要成为维护者和捍卫者,这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明确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为参政党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发布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提升了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各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水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参政党肩负着推进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神圣使命,肩负着把参政党建设提高到新水平的重大责任,肩负着以履职尽责的新作为彰显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光荣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民主党派自觉自主自为的关系、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的关系、自身建设和履职尽责的关系、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关系这“四个关系”,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实践特色,不断深化对参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增进对“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的把握,协调推进“五大建设”,从而全面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彰显新时代的新奋斗、新作为、新风采。
责任担当
携手并肩应对重大风险挑战。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积极行动,捐款捐物、建言献策,许多成员奋战在抗疫第一线。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后不到一个月,各民主党派号召广大成员捐款捐物共计5亿多元,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号召,与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凝聚起同心战“疫”的强大力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关键时刻的责任担当。
中国的执政党与参政党
执政党 | 成立时间 | 参政党 | 成立时间 | 简称 |
---|---|---|---|---|
中国共产党 | 1921年7月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 1948年1月1日 | 民革 |
中国民主同盟 | 1941年3月19日 | 民盟 | ||
中国民主建国会 | 1945年12月16日 | 民建 | ||
中国民主促进会 | 1945年12月30日 | 民进 | ||
中国农工民主党 | 1930年8月9日 | 农工党 | ||
中国致公党 | 1925年10月10日 | 致公党 | ||
九三学社 | 1946年5月4日 | 九三 | ||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 1947年11月12日 | 台盟 |
朝鲜
朝鲜现存的三个政党(朝鲜劳动党、朝鲜社会民主党、天道教青友党)互称“友党”。
除了这一称呼外,还有类似于中国的“民主党派”称呼的“民主政党”(朝鲜语:민주주의적정당/民主主義的政黨)
朝鲜的执政党与参政党
执政党 | 成立时间 | 参政党 | 成立时间 | 简称 |
---|---|---|---|---|
朝鲜劳动党 | 1945年10月10日 | 朝鲜社会民主党 | 1945年11月3日 | 社民党 |
天道教青友党 | 1946年2月8日 | 天青 |
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反对党,也不是旁观者、局外人,而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治理的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和参政权利受宪法保护,这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民主党派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献计出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
参见
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
- ↑ 1.0 1.1 袁廷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内涵及意义. 中国民主促进会. 201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