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南城门与箭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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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 | |
地点 | 四川省剑阁县普安镇 |
地点 | 四川省剑阁县普安镇 |
剑阁南城门与箭楼位于四川省剑阁县普安镇,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1991年4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
南城门高3.5米,宽3.4米,进深7.4米,洞门圆拱形,为条石砌成,门内尚存两扇铁皮大门,已经锈迹斑斑。城门上有题匾,楷书“秀分阒苑”四个大字。南城楼上有箭楼,为重檐歇山式层顶,小青瓦屋面,一楼一底,面阔3间,进深3间,通高8米,现在为茶馆,供游客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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