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子铺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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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子铺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分类古遗址
时代新石器时代至汉
登录2019年10月16日

中子铺遗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新石器时代至汉。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2019年10月16日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简介

中子铺遗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高车村一组,嘉陵江上游支流潜溪河南岸,小地名营盘梁,细石器遗址,面积约3000平方米。1990年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四川工作队两次发掘,出土和采集文物标本近2万件。文化层厚0.5米,分早晚两期文化遗存。早期出土有大量细石器,器形有棋形、柱形、锥形、漏斗形石核,尖状器、钝刃圆刮器、石核式小刮器等。还发现有少量夹砂红褐陶片,出土有三足器的柱状小实足。晚期遗存以磨制石器和夹砂灰褐陶为主,器形有石斧、石锛、穿孔石刀、陶罐等。经C14测定该遗址年代分别为距今7000-6000年和6000-5500年左右,是四川盆地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该遗址是四川境内当今发现的文化特征突出,遗物最为丰富的一处细石器遗址,填补了中国南部无细石器文化的空白。1991年,中子铺遗址被朝天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

注释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10-16 [2019-10-16]. 
  3.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