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香(?—1635年5月23日),又名刘香佬,广东省新安县博寮岛(今香港南丫岛)原居民,为郑芝龙组十八芝武装海商集团成员之一,后被郑芝龙讨伐而阵亡。
生平
刘香精通粤语、闽南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与精通闽南语、南京官话、日本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荷兰语的郑芝龙早年都是大倭寇甲必丹李旦的部下,两人感情不错,曾义结金兰。
李旦死后,刘香曾以漳州府海澄县为根据地,为佛朗机(西班牙、葡萄牙)买办代表,郑芝龙则长期为明朝、荷兰买办代表,两人素有不和。
1629年,刘香拒绝郑芝龙的提议,不愿归顺明朝,遂与昔日结义兄弟郑芝龙决裂。
1633年7月27日至10月22日,刘香与李国助(甲必丹李旦之子)、荷兰东印度公司联手攻打明朝,但被郑芝龙于金门料罗湾击败。
1634年4月8日,由于不满东印度公司又改与郑芝龙合作,刘香率领600名海盗登陆大员,攻打热兰遮城,但无功而返[1];谓之《大员之役》。
1635年5月23日,郑芝龙攻击刘香,刘香与芝龙弟郑芝虎在广东海上战斗,刘香大势已去,被郑军包围。
刘香最后点燃船上的火药与郑芝虎同归于尽[1],一说是刘香乘芝虎跳跃上船时,用渔网把芝虎拖入水中溺毙,再饮弹自害,刘香的死,为自1625年在台湾结义的十八芝谱上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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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 ↑ 1.0 1.1 张溪南. 《明郑王朝在台南》.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3年3月: 44-46页. ISBN 978-986-03-5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