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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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学士学位(英语:Associate degree)是一种源自美国加拿大的初级学位,为四级学位系统中的初级学位一种,一般分为文学副学士(英语:Associate of Arts,简称A.A.)及理学副学士(英语:Associate of Science,简称A.S.)。修读者一般须在社区学院或专科学院修读两年,通常无需通过论文考核,与高级文凭的严格制度不同。与之最接近的亚洲教育资历为大学专科文凭(但通常英制大学专科文凭取得者须在大学全职学习3年,因为英制中学只念五年)。

北美

学位由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专科学院(又称初级学院,junior college)或某些具有学士学位颁授资格的学院大学,颁授给完成了副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该课程等同于四年制大学的首两年课程,也等同于英国的基础学位。而学生亦可于修读副学士第二年后直接转入(Transfer)到大学的第三年继续学士学位,并于两年内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与其他由第一年直接进入大学的学生无异。相比其他国家,美国的副学士系统相对成熟,很多学生都能顺利转入著名的大学,例如加州大学系统和加州州立大学系统。

中国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承认大学专科毕业生的学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无对应大学专科的学位制度,学生需要通过“专升本”等途径升入本科教育后才有机会获得学士学位,中国政府也不为中国大陆以外的副学士学位提供认证。

2014年6月20日,位于湖北孝感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为该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授予“工士”证书[1][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承认“未经国家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批准”[1]。教育部稍后明确表示“工士”为荣誉称号非学位[3]

香港

参见:副学位

2000年,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为快速增加具大专学历人口而引进了副学士学位,为资历架构第四级,理论上等级与高等证书(Higher Certificate)/高级文凭(Higher Diploma)和 Certificate/Advanced Certificate, Diploma/Advanced Diploma“资历架构四级” 同等。副学士课程由大学里的相关学院提供。

副学士毕业后,毕业生可选择修读衔接学士以升读大学本科

香港科技专上书院在2005年开办护理学副学士课程,但在课程设计、师资及设施等各方面都不达标,虽然护士管理局已两度拒绝批出认可,惟科专未有通知学生及继续招收护士学生,直至首届毕业生在2008年将要毕业,仍未能取得护士管理局的专业资格认可,毕业生不能登记成为注册护士,科专护理学副学士课程最终烂尾收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对副学士课程质素及过度膨胀的关注。

2016年8月,新论坛新青年论坛公布《香港各世代大专生收入比较研究报告》,指专上课程毕业生从事低技术职位如文员和推销员等的人数,在1995至2015年间增加近八成,而起薪中位数则比二十年前的更低。新论坛副召集人邓咏骏指大专自资学位令学生“浪费钱、浪费时间”,或因而背负学债却未能增加收入、提升地位,终致“高不成、低不就”。

副学士先修学位

副学士先修学位,又称“副学士预科”,是香港独有的一个专上课程,目的是让旧制中五毕业生提供传统升读预科课程以外有多一个学习选择,透过一年的修习,以便升读给予旧制中七新制中六毕业生而设的副学士。

副学士先修课程是属于资历架构第二级,等同证书“资历架构二级”预科毕业。但虽如此,副学士先修并不能与预科的毕业生般可直升大学报读学士课程,而且也不如副学士般分设科系专修。

澳门

2017年,澳门立法会通过《高等教育制度》法律,引进副学士学位制度,其定义是“根据学分制开办的、为期至少两个学年的课程。”,完成文凭课程且成绩及格者,如获有关高等院校认可其具有同等学历,可申请入读与该文凭所对应的同一知识范畴的学士学位课程第三年级。现时,澳门开办副学士课程的高等院校包括圣若瑟大学、澳门管理学院和中西创新学院。

台湾

2004年,台湾“专科学校法”修改,引进副学士学位制度,颁授给技职教育体系的二年制专科学校(二专)以及五年制专科学校(五专)的毕业生。这类毕业生若要升学,可报考二年制技术学院(二技),或是以转学生考试(又称为“插班”)的方式进入四年制技术学院(四技)或是一般大学的三年级就读。也可以在满足若干条件(如毕业后工作满三年)之后,以同等学力径行报考研究所硕士班。

澳大利亚

2004年,澳大利亚将副学士加进了澳大利亚学历资格架构(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内。这个称号会给予比较专注于学术方面的高级文凭(Advanced Diploma)课程(在香港,为区别于Higher Diploma 同 Advanced Diploma“资历架构四级”时,有称作“进阶文凭”)。不过,很少课程使用了这个新称号。

日本

在日本,短期大学的毕业生原本与高等专门学校的毕业生同样被授予“准学士”(准学士)学位。2005年(平成17年)10月1日起修订实施的教育法规,改授予“短期大学士”(短期大学士)学位,目前仅有高等专门学校的毕业生会被授予“准学士”称号。 [4]

日本专门学校毕业的学生会被授予专门士或高度专门士学位。专门士学位类似副学士或准学士,高度专门士学位类似职业大学学士。

参考文献

  1. 1.0 1.1 来源:《经济观察报》;作者:程久龙. 工士学位风波. 凤凰网>财经>财经资讯>行业>正文. 2014年6月27日 [2014年6月27日] (简体中文). 
  2. 来源:中国广播网;作者:翟帆. 工士学位,国家学位制度会采纳吗?. 中国网>教育>快讯. 2014年7月8日 [2014年7月8日] (简体中文). 
  3. 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雷嘉;责任编辑:孙银丰. 教育部明确“工士”为荣誉称号非学位. 中国青年网>国内>正文. 2014年6月23日 [2014年6月23日] (简体中文). 
  4. UNESCO. Japan ISCED mapping. 2008 [2015-10-31].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