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署办公 |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
---|---|
委员 | |
书记 | 许罗德 |
副书记(4) | 王海超 罗悦明 暨军民 胡志权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代表大会[1] |
机构类型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机关 |
行政级别 | 副省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一号楼[2]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中共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浙江省委、省政府负责。
组成人员
现任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为第十二届委员会,于2017年6月选出。组成人员[3]:
- 书记:刘建超(-2018年5月)、许罗德(2019年9月-)
- 副书记:王海超、罗悦明、暨军民、胡志权
- 常务委员会委员:刘建超(-2018年5月)、王海超、罗悦明、暨军民、胡志权、杜康、徐鸣华、傅祖民、叶怀贯、孙良根、鲍秀英、许罗德(2019年9月-)
内设机构
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委员会)设16职能厅室:办公厅(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研究室、法规室、宣传教育室、干部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省政府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效能监察室、申诉复查室。
参考文献
-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
- ↑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委大院. [2018-01-31].
- ↑ 中共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