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博物馆藏倪元璐像 | |
大明 户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 | |
---|---|
籍贯 | 浙江上虞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玉汝,号鸿宝 |
谥号 | 文正(南明)、文贞(清) |
出生 | 万历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1594年1月7日) 浙江上虞县 |
逝世 |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 (1644年4月25日) 京师 |
出身 | |
| |
著作 | |
| |
倪元璐(1594年1月7日—1644年4月25日),字玉汝,号鸿宝,浙江上虞人,明朝政治人物、书法家,进士出身。与黄道周、王铎并称“明末书坛三株树”,又与王铎、傅山、黄道周、张瑞图合称“晚明五大家”。
生平
万历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生浙江上虞(今绍兴市上虞区)。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授庶吉士,任编修。[1]崇祯时,元璐请求毁去《三朝要典》,逐来宗道、杨景辰等阉党。历迁南京国子监司业、右中允。崇祯四年(1631年)进右谕德,充日讲官,进右庶子。崇祯五年,元璐四次奏疏乞归,不准。曾说“吾平生不热爱官,不喜居要人牢笼之内。”崇祯八年(1635年)迁国子监祭酒。后被温体仁嫉妒,因而去官闲住。崇祯十五年(1642年)重新启用为兵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次年至京,面陈制敌机宜。五月,破格提拔为户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仍充任日讲官。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陷京师,倪元璐荡尽家产,募得数百死士,驰赴北京勤王。倪元璐入都时,强邀祝汤龄前往,但被婉绝。元璐得知崇祯殉国,“束带向阙,北谢天子,南谢太夫人”,复题案曰:“南部尚可为。死,吾分也。毋紟棺,以志吾痛,”当日自缢死。
身后
南明弘光朝时,追赠少保、吏部尚书,谥文正。[2]清朝赐谥文贞。
评价
- 倪元璐针对明廷颁发《坤舆格致》令各省开矿之议,特上《请停开采疏》建议停止开矿。倪元璐曾表示:“大都天下之事,不患无议论而患无事功,不患无风节而患无经济。”但首辅陈演批评:“元璐书生,不习钱谷。”亦有其道理。
家族
著作
元璐善书法,学颜真卿、王羲之、王献之。秦祖永《桐阴论画》中说:“元璐书法灵秀神妙,行草尤极超逸。”著作收入《倪文贞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