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統

出自求聞百科
於 2023年11月1日 (三) 22:56 由 BXHS-bot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机器人:替换用语)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都統是中國古代武官名。十六國前秦始置。清朝以後常置,在武職中秩品僅次於駐防將軍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則沿用之。

沿革

清朝以前

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年),苻堅發兵攻打東晉,置少年都統以統領富家子弟兵。唐朝後期曾置諸道行營都統,統領各兵討伐藩鎮。又置都都統節制各行營都統。時也有都統一職。

清朝

八旗都統

掌管八旗之都統,是清朝八旗制度中每一旗的最高長官。滿語名初為「固山額真」(滿語ᡤᡡᠰᠠ ᡳ
ᡝᠵᡝᠨ
穆麟德gūsa i ejen),雍正元年(1723年)改為「固山昂邦」(滿語ᡤᡡᠰᠠ ᠪᡝ
ᡴᠠᡩᠠᠯᠠᡵᠠ
ᠠᠮᠪᠠᠨ
穆麟德gūsa be kadalara amban)。努爾哈赤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置「固山額真」,其下有左、右「梅勒額真」(梅勒章京)各一人。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定固山額真之漢名為「都統」,梅勒章京為「副都統」。八旗中滿洲、蒙古、漢軍各置一人,共24人。都統掌管該旗屬戶籍、田產、教養、軍械、操練、營制、補放官爵等旗務。初置時為正一品,後改為從一品。副都統為正二品。天命至康熙五朝,百餘年間,八旗都統均「在府辦事」,無公所衙門。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在北京始設八旗都統衙門

駐防八旗都統

清朝駐紮於各地的「駐防八旗」之長官也稱都統,「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軍政合一。在不設駐防將軍之處,如熱河,都統即為該地方的行政長官。在設有駐防將軍之處,一般設有專城副都統,受將軍節制,如三姓副都統。清朝駐防於各處的都統有:

各處駐防副都統有:

民國時期

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時期仍在熱河、察哈爾、綏遠三個特別區設置都統一職,作為該地方最高長官,相當於省長。

參考書目

  • 《清史稿》職官志、地理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