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中的貴族等級 |
---|
皇帝/女皇/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凱撒/沙皇 |
至高王/大王 |
王/女王 |
奧地利大公/沙皇太子 |
大親王/長公主/大公爵/女大公 |
選帝侯/王爵/女王爵/儲君/血統親王/外藩親王/伊比利王太子/法國王太子/波蘭王太子/瑞典王太子 |
公爵/女公爵/德國公爵/斯拉夫王公/親王伯爵 |
神聖羅馬帝國諸侯/波雅爾 |
侯爵/女侯爵/藩侯/領地伯爵/邊境領主/行宮伯爵 |
伯爵/女伯爵/英國伯爵/德國伯爵/城主/法國城主/城伯 |
子爵/女子爵/主教代理官 |
男爵/女男爵/弗雷爾/倡導者/上議院貴族/亞瑟爾/倫德曼 |
從男爵/女從男爵/蘇格蘭男爵/蘇格蘭女男爵/帝國騎士/德國騎士 |
羅馬騎士/騎士/低地國騎士/勳爵/女勳爵/女爵士/自由騎士/莊園主 |
紳士/士紳/萊爾德/埃德勒/瓊克希爾/容克/揚格/侍女 |
家臣 |
公是中國古代爵位名。在中文裏用「公爵」來翻譯歐洲中世紀貴族等級系統中相應等級的稱號(例如英語Duke、德語Herzog、法語Duc等)。
中國
公起源於中國周代分封建國制度下的諸侯五等爵體系,為第一等爵,具有明確的尊卑等級和對應的權責。「爵」,是一種酒器,多為青銅所制,是西周禮器中的一種,諸侯須依據其地位與等級使用相對應的「爵」,所以諸侯的等級又稱「爵位」。《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西周時諸侯國享公爵者有四:宋國、西虢國、周國和虞國。
「公」作為中國古代分封制爵位的一個等級,須與現代漢語中的「公爵」相區別,後者是英文Duke(或其他相應西歐爵位稱號)在中文中的對應翻譯,並且根據英語的使用習慣,可以直接應用在人名、尊稱中,具體格式為「英國爵位等級of封國」,翻譯為「封國·爵位對應翻譯」,例如Duke of Edinburgh,中文直譯為「愛丁堡公爵」;在中文語境中,「公爵」不等於「公」,而是「等級為公的爵位」之意,通常特用於「進(公爵)」、「享(公爵)」等動詞之後,並且不可以直接用於人稱,用於人稱時通常是「封國·(諡號)·爵位等級」,例如「宋公」、「魏文侯」。
進入戰國時期以後,「禮崩樂壞」,各諸侯國紛紛稱王,周王室名存實亡,五等爵制度也失去了其法制地位,各個諸侯王國在一系列變法行動中紛紛建立了自己的爵位制度。秦朝的二十等爵制度不設公,漢承秦制,也沿用了二十等爵並增設王爵,公則成為了爵位體系外一種特殊的尊榮。漢朝封為公的特例有「二王三恪」制度下的周室後裔(漢成帝綏和元年將周承休侯進爵為公、漢平帝元始四年改鄭公)和商室後裔(漢成帝綏和元年將殷紹嘉侯進爵為公、元始二年改宋公),以及漢末曹操封魏公。以後唐朝有國公、郡公、縣公等,宋朝、明朝有國公爵,清朝有公爵。
歐洲貴族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貴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級一般在中文裏譯作「公爵」,在王或親王之下,在侯爵之上。
歐洲諸國近代的「公爵」稱號比較統一,大多可以歸為三類:從拉丁文dux衍生出的爵位名(例如法語Duc和英語Duke'),此詞源原義是「領袖」;與德語Herzog同源的稱號,詞源是日耳曼語,「領軍」的意思;此外部分斯拉夫國家有Voivode(或類似)稱號,是相似的「戰士領袖」的意思。
三組稱號都源自於對於軍隊首領的稱號。在古羅馬時代,由日耳曼或凱爾特蠻族出身而作為雇傭軍為羅馬軍隊所用的將帥,由於沒有正式的羅馬軍銜而統稱為Dux,也因此Dux被認為等同於日爾曼人舊有的軍事領袖稱號,Herzog。羅馬帝國滅亡之後,各部族的軍事領袖成為歐洲各獨立小國的國君,其中許多就以Dux或Herzog(或相似的當地名稱)為稱號。直到近代,意大利和德國統一之前的很多小國都以此為稱號,為與擁有相似稱號而不是國君的貴族有所區別,中文一般稱作「大公」,歐洲現存唯一的獨立大公國是盧森堡。
歷史上的其它大公國經過合併和併吞,逐漸演變成了由國王授予的爵位。在歐洲各國,公爵都是最高爵位之一,在一些國家公爵以上還有親王,但另一些國家的公爵級別比親王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