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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描述 |
中文: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分布图 |
日期 | 2023-04-02 |
来源 | 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告第548号)(审图号:藏S(2023)003号) |
作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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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供无偿使用的公益性地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和《地图管理条例》(国令第664号)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地图,供无偿使用。审图号:藏S(2023)003号
图名: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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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 2023年6月4日 (日) 17:09 | 4,961 × 3,508(2.47 MB) | Yui(留言 | 贡献) | 通过上传向导上传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创作、来自[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39115/content.html 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告第548号)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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