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伐利亞州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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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varia
名稱Streifenflagge[1](條紋旗)
類別民用旗陸)、政府旗(海) Vexillological symbol標準、目前使用的旗
比例3:5
啟用日期歷史由來
形式白藍雙色條紋旗
名稱Rautenflagge[1](菱形旗)
類別民用旗陸)、政府旗(海) Vexillological symbol和標準旗交替使用的旗
比例3:5
啟用日期1953
形式旗幟內有21格白色、藍色菱形。有內含紋章版和不含紋章版兩種版本。

德國巴伐利亞州有兩種官方旗幟:條紋旗和菱形旗,兩種旗幟均使用白、藍雙色。這兩面旗幟的設計均由來於曾在1180年至1918年統治巴伐利亞的維特爾斯巴赫王朝(藍白菱形在1242年成為維特爾斯巴赫王朝的紋章)[2]。1878年9月11日,巴伐利亞國王路德維希二世首次表示巴伐利亞國旗圖案是白色和淺藍色條紋[1]納粹德國1935年9月啟用卐字旗作為德國國旗之後,於1936年5月11日廢除巴伐利亞州旗幟,改用德國國旗[3]。巴伐利亞州在1946年12月2日公布的州憲中規定白色和藍色是巴伐利亞州代表色,並在1953年12月14日正式規定巴伐利亞州旗設計。

概要

白藍條紋的旗幟,以及不含有紋章的白藍菱形旗幟均是巴伐利亞州的官方旗幟。在巴伐利亞,這面旗幟被稱為Staatsflagge。無論平民還是政府均可使用這面旗幟,亦包括機動車的車牌。條紋設計版和菱形設計版地位相同,政府或民眾可以自由選擇[1]。帶有紋章版本的菱形旗幟則是非官方版旗幟。

巴伐利亞州旗幟使用的藍色從未有過官方標準,但大部分民眾使用RGB 0-204-255;官方則使用更接近RGB 0-128-255的顏色。菱形的配置亦沒有規則,但規定數量必須是21格,且左上角的菱形必須是白色[4]。1971年2月16日的巴伐利亞州行政命令亦證實了這點[5]

菱形的確切來源仍有爭議,但主流觀點認為菱形代表了巴伐利亞的湖泊和河流,也可能是天空。在巴伐利亞州州歌《拜仁頌》中,歌詞提到「他的天空/天堂的顏色是白色和藍色(die Farben Seines Himmels, Weiß und Blau)」。

參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