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库曼斯坦民法典》第1061条规定,本作品属于下列类别之一,在土库曼斯坦不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 官方文件(法律、判决、其他行政和法律性质的文本)及其官方翻译;
- 国家象征和标志(国旗、盾徽、国歌、奖项、钞票和其他标志);
- 具有单纯信息性质的有关事实、事件的报道;
- 民间艺术作品。
土库曼斯坦是土库曼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本版权标签也可以用于苏联时期的土库曼斯坦官方标志和正式文件。
根据《土库曼斯坦民法典》第1061条规定,本作品属于下列类别之一,在土库曼斯坦不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土库曼斯坦是土库曼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本版权标签也可以用于苏联时期的土库曼斯坦官方标志和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