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琳·梅斯

这是特色条目,点此获取更多信息。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现处于马来西亚简体模式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伊芙琳·梅斯
Evelyn Mase
A black and white photograph of a black man and a black woman, standing side by side. He is wearing a suit, she is wearing a white dress.
梅斯(右)和曼德拉(左)在1944年华特艾伯蒂娜·席苏鲁的婚礼上。
出生伊芙琳·恩托科·梅斯
Evelyn Ntoko Mase

(1922-05-18)1922年5月18日
 南非联邦开普省恩格科波
逝世2004年4月30日(2004岁-04-30)(81岁)
 南非豪登省索韦托
配偶纳尔逊·曼德拉(1944年结婚;1958年离婚)
西蒙·雷克皮雷(1998年结婚)
儿女

伊芙琳·恩托科·梅斯(英语:Evelyn Ntoko Mase,1922年5月18日—2004年4月30日),之后名为伊芙琳·雷克皮雷(英语:Evelyn Rakeepile),是一名南非护士。她是反种族隔离活动家和未来总统纳尔逊·曼德拉的第一任妻子,两人婚期从1944年持续到1958年。

梅斯生于特兰斯凯恩格科波,并在小时候成为孤儿。她搬去约翰内斯堡后训练为护士,且在当地相识并嫁给曼德拉。两人住在索韦托,并生育了4个儿女,其中桑贝基勒、马克贾托·曼德拉马卡兹维·曼德拉成功长大成人。梅斯做护士时训练成为接生员。1950年代,她和曼德拉的关系产生缝隙。曼德拉将心力越来越放在参与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反种族隔离运动,梅斯则避谈政治并成为耶和华见证人。她还指控他与数位女性通奸并对她实施家暴,前者在之后的传记中得到证实,而曼德拉一直否认后者。他们于1956年离婚,她最初提出离婚时没有走法律程序。1958年,由于曼德拉希望娶温妮·马迪基泽拉,所以与梅斯协议离婚。

梅斯带着孩子搬去科菲姆法巴开了一家杂货店。她通常避免在大众面前出现,但在27年后的1990年曼德拉出狱时有与南非记者交涉。为了加深自己在耶和华见证人的参与度,她于1998年嫁给商人西蒙·雷克皮雷。2004年,她死于呼吸系统疾病。她的葬礼获得国际媒体关注,而曼德拉、温妮·马迪基泽拉-曼德拉以及曼德拉第三任妻子格拉萨·马谢尔均有出席。

早年生活

伊芙琳·梅斯生于特兰斯凯恩格科波[1]。她的父亲是一名矿工,而母亲是第二任妻子,两人共有6个儿女[2],其中3个早夭[3]。梅斯父亲在她小时候逝世[2],而母亲接着在其12岁时去世[4],照顾弟妹的责任便落在哥哥萨姆·梅斯(Sam Mase)身上[3]。萨姆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和旧同学华特·席苏鲁的感情深厚[5]。由于双方母亲是姐妹,所以两人有表兄弟关系[6]。1928年,席苏鲁搬去约翰内斯堡索韦托区,并买下一座位于奥兰多东部黑人居住区的房子。萨姆在当地与他汇合时开始关心政治,并鼓励席苏鲁阅读左派文学作品[5]

1939年,伊芙琳与他俩汇合。她为了满足去世母亲希望她进入护士行业的心愿,所以在希尔布罗一家非欧洲背景医院受训成为护士[7]。她在那里与华特女朋友艾伯蒂娜成为朋友,而艾伯蒂娜和华特于1941年相遇,并于1944年结婚[5]。梅斯在席苏鲁于班图人社区中心(Bantu Men's Social Centre)举办的婚宴上担任伴娘[8]纳尔逊·曼德拉在他后来的自传写道,席苏鲁夫妇把梅斯看待成“(他们)最喜欢的女儿”[9]。她在医院与反种族隔离活动家A·P·麦达的妻子萝丝玛丽·麦达(Rosemary Mda)一起工作[9]

与曼德拉的婚姻和生活

a ground-floor, red-brick building with a corrugated iron roof
在约翰内斯堡索韦托黑人居住区的曼德拉和梅斯故居

当席苏鲁夫妇搬到更大的房子后,他们将旧房子送给萨姆[3]。伊芙琳和萨姆持续拜访席苏鲁夫妇在奥兰多西部7372号的新房子,并遇到他们的房客纳尔逊·曼德拉[10],这时候他正在金山大学选修法律[11]。曼德拉在当时称梅斯是“一个安静、漂亮的乡下姑娘”[9]。她之后告知法帝马·迈尔说:“我觉得我对他一见钟情。”[3]而他们在几天后开始谈恋爱[12]。在几个月内曼德拉便向梅斯求婚,这让她哥哥和席苏鲁夫妇十分高兴[13]。1944年10月5日,他们在约翰内斯堡的地方专员法院举办民事婚姻。婚礼上没有传统的科萨元素,他们也付不起婚宴[14]

这对新婚夫妇非常穷[15]。梅斯做护士一个月赚18,而曼德拉去做兼职[15]。他们搬去伊芙琳姐妹凯特(Kate)房子的一间房间,他们和她在城深矿(City Deep Mines)做文书的老公姆古拉瓦(Mgudlwa)和两个子女住在一起。他们虽然没有给房租,但有分享他们身上的钱[16]。梅斯之后声称他们早年的关系十分开心[15],并评论道:“我们认识的每一个人都说我们是天生一对。”[17]

“这栋房子跟在土路上那些(像)邮票大小的地皮上起的其他数百座建筑物完全一样。它有相同标准的铁皮屋顶、相同的水泥地板、狭窄的厨房和后方的座便器……它(跟现在)形成强烈对比,但这是第一个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家,而我也非常自豪。男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就不是男人。”
——曼德拉在奥兰多西部8115号[18]

梅斯后来怀孕,并于1946年2月23日在伯特伦疗养院(Bertram's Nursing Home)生下儿子桑贝基勒[19]。这对夫妇需要更大的空间,所以搬去在奥兰多东部719号一座两居室的房子,之后大约于1947年初期搬回去奥兰多西部8115号,并一个月付17先令6便士的租金[20]。这所住处设施十分基础,只有水泥地板、铁皮屋顶和座便器[21]。它是在黑人居住区,后来被称为索韦托[22]。曼德拉的母亲诺塞凯尼(Nosekeni)和姐妹丽比叶(Leabie)搬来跟他们住在一起,而诺塞凯尼跟伊芙琳相处十分融洽[23]

梅斯于1947年生下女儿马卡兹维(Makaziwe)。马卡兹维身体十分不好,并在9个月后夭折[24]。梅斯之后发现她死于脑膜炎[25]。两人第三个孩子马克贾托·勒瓦尼卡生于1950年8月[26]

1953年,梅斯决定提升护理证书让她可以成为接生员,并在德班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医院(King Edward VII Hospital)进行注册[27]。这意味着她要离开家几个月,在那段时间曼德拉的母亲和姐妹负责照顾她的儿女[28]。曼德拉至少有去德班探访她一次[29],并逗留在法帝马和伊斯梅尔·迈尔(Ismail Meer)的家中[30]。法帝马之后回想起梅斯是“一个纯朴的人、一个好人、友善、非常擅长交际。非常容易了解和非常随和”[31]。当梅斯于1953年晚期回到约翰内斯堡时怀孕,之后生下第二个女儿,而曼德拉为了怀念他们第一个女儿将其同样命名为马卡兹维[32]。女儿的出生再次证明了梅斯因婚姻的进展而对英国圣公会的信仰减少[31]。她给这新生婴儿第二个名字普乌玛(Phulma,意为“上帝安置她的灵魂”)[31]

婚姻产生缝隙

“我起初说不出有什么不对劲,也没有人会告诉我。接着八卦充斥在我耳边。有人告诉我纳尔逊和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女成员(莉莲·恩戈伊)有染。我知道这名女性,也很钦佩和喜欢她。她经常拜访我们,而我和她也相处融洽。我起初不相信这个谣言,并无法忍受,(所以)我求助于纳尔逊。我又能求助于谁呢?他很生气我质疑他的忠诚。他说这名女性只是重要的非洲人国民大会领袖,仅此而已。八卦还是接踵而来,而有些人用他只是被迷住了这个说法来尝试安慰我。还有另外一名女性(露丝·莫帕蒂)开始来到家中,走进我们的睡房,跟着他进去厕所。”
——伊芙琳·梅斯谈论丈夫的通奸行为[33]

1950年代早期,曼德拉对政治活动的兴致越来越高,并形成非洲民族主义者意识形态和参与被禁的非洲人国民大会[34]。在1995年出版的自传中,他指控梅斯想要他放弃这种激进主义,导致他们经常对他的政治行为争吵不休[35]。丽比叶也指出梅斯“不想听到任何有关政治的东西”[12]。梅斯并非完全政治冷感,她与艾伯蒂娜出席非洲人国民大会妇女联盟的会议,并在他们许多的活动中身穿非洲人国民大会的颜色(绿、黑和黄)[36],更参加护理工会[37]

当曼德拉的政治色彩越来越浓厚时,梅斯改信耶和华见证人并公开出版杂志《守望台[38]。她还让两个儿子在他们家附近的黑人居住区分发杂志[39]。曼德拉之后指出梅斯力劝他改信,而这让他十分困惑[40]。他回忆虽然他“认为守望台系统的某些方面有趣又值得,但我不能也无法跟她有相同的宗教奉献。有一个过分的要素让我拒绝。据我所知,她的信仰教导面对压迫时要顺从和恭谨,这一点是我无法接受的”[35]。曼德拉还声称他们因分别尝试将见解分享给子女而引发争执。曼德拉鼓励他们接受非洲民族主义的主张,而梅斯要求他们信奉耶和华见证人[41]

曼德拉在自传中声称他要经常在深夜参加政治会议,导致让梅斯指责他有婚外情[42]。他暗示这些指控都不是真的[43]。这段记述是在他27岁出狱后不久写下,之后又要参选南非总统,所以可能是避免损害他英雄般的声誉[44]。后来传记作者用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梅斯的通奸指控是正确的。曼德拉向同事的活动家马克·马哈拉伊坦承在1950年代期间曾过着“一段极度道德败坏的生活”[44]。包括大卫·詹姆斯·史密斯(David James Smith)和马丁·梅雷迪思在内的传记作者认为曼德拉娶梅斯时就与他的秘书露丝·莫帕蒂(Ruth Mompati)和非洲人国民大会活动家莉莲·恩戈伊发生不伦恋[45]。梅斯有一次警告曼德拉如果再把莫帕蒂带回家中,就把热水倒在她身上[46]。曼德拉亲近的人当中有谣言说莫帕蒂有为他生下一子[47]。史密斯相信莫帕蒂于1955年4月生下的儿子蒙帕蒂·尼欧·马苏欧雷(Mompati Neo Matsuone)是曼德拉的[48]。梅斯将不伦恋告诉华特·席苏鲁,这激怒了曼德拉,因为他不想别人知道他不忠[33]。密斯认为诺塞凯尼回到特兰斯凯是因为她反对儿子的行为[33]。丽比叶则怀疑婚姻被“乌布提”(ubuthi,意为“巫术”)破坏[43]

根据曼德拉的自传,梅斯于1955年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他要么放弃政治激进主义,要么她会离开他。他选择了后者[49]。席苏鲁夫妇对此感到难过,华特尝试跟曼德拉沟通,但却激怒了他[50]。根据自传,警察于1956年12月逮捕了曼德拉,并将他囚禁了两个星期,之后才允许保释。回到家后,他发现梅斯已经带着孩子离开[51]。曼德拉在当时说梅斯暂时搬去跟哥哥住在一起[52]。史密斯仔细审查这件事情的描述,注意到发生的时间顺序与其他来源不符,而据他所言“(曼德拉出狱后去寻找已离开的妻子)这一幕从未发生”[53]

离婚

纪录表明是梅斯第一次提出离婚[53]。她于1956年5月向原住民地方法院提出索赔报告的具体资讯,她在当中表示希望离婚是因为曼德拉一再殴打她[53]。梅斯在报告中没有指控丈夫通奸[53],反而声称曼德拉于1955年2月抛弃她,并接着在同年7月、8月和10月对他实施家暴,之后于1956年2月因她拒绝离开家又再次打她[54]。梅斯继续说他曾于1956年3月威胁说如果她再不离开家,他就会用斧头砍死她。她表示自己随后投靠邻居,之后搬去跟哥哥一起住[55]。梅斯的家暴指控从未在法庭上遭受审理[53]。史密斯后来指出它“非常有可能是伊芙琳出于恶意或报复而想像了整个殴打的故事,但事实上她有在离婚文件外稍微影射它们,而邻居卷入其中也至少让她的报告增添小许信任度”[56]。梅斯向曼德拉的索赔要求中包括孩子的监护权、分居和每个月50英镑赡养费[55]

“也许如果我耐心点,如果我有尝试去弄清为何他对我感到厌恶,可能事情会变得不一样,而我还会是他的妻子。他是我唯一爱过的男人。他是非常好的丈夫和父亲。”
——伊芙琳·梅斯对法帝马·迈尔谈论曼德拉[57]

1956年8月,曼德拉递交申诉书来回应梅斯的报告。他在当中否认了家暴指控[55]。他还告诉朋友和非洲人国民大会活动家艾哈迈德·卡特拉达唯一一次对妻子使用武力是她用剑叶兰来威胁他,而他得让她交出“武器”[53]。曼德拉在1956年的诉状中并没要求女儿的抚养权,但有争取两个儿子的,并表示他们跟他住在一起境况会更好,因为他们学校只离家150码,相反萨姆·梅斯的家却远距两英里[58]。他还表示说由于他母亲与自己同住,所以比全职工作的梅斯能够更好地照顾儿子[55]。他还声称小孩当时在萨姆·梅斯人满为患的房子看起来肮脏又疏于照顾,而伊芙琳和小孩与萨姆、妻子和他们4个小孩挤在一起[55]

梅斯和曼德拉分居,但前者还视自己为已婚[59]。在听证会前,曼德拉获得儿子的监护权,而梅斯只能探视。1956年11月,梅斯出于不明原因撤回离婚申请[57]。史密斯认为梅斯希望和丈夫和解,而曼德拉想要避免会损害他在非洲人国民大会地位的公开离婚听证会[57]。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们的孩子在两家来回走动[59]。曼德拉后来承认小孩因这次分居而受到心理创伤[60]

曼德拉遇到温妮·马迪基泽拉并跟她建立关系后向梅斯提出离婚[61],而梅斯没有驳斥[59]。他们于1958年3月18日正式离婚[62]。梅斯获得全部小孩的监护权,曼德拉同意一次性付她50英镑,之后每个月15英镑的赡养费[62]。梅斯从奥兰多的家带走许多家具,而在乌塔塔一块地皮的地契由曼德拉拥有[62]。在自传中,曼德拉认为首任妻子“是非常好的女人,迷人、坚定和忠诚,以及是好母亲。我从未对她失去尊重,但最终我们无法让这段婚姻从一而终”[52]。他很亲近的朋友马哈拉伊(Maharaj)指出曼德拉在离婚后一直对梅斯表达敬意[62]。梅斯同时告诉法帝马·迈尔曼德拉曾是“出色的丈夫和父亲”[57]

离婚后

a middle-aged black woman wearing bobbed hair, a white blazer, and a gold necklace.
纳尔逊·曼德拉的第二任妻子温妮(图)表示尽管有传言她和梅斯之间有隔阂,但其实他们两人关系很融洽。

伊芙琳带着小孩搬到东开普省科菲姆法巴开了一家杂货店[63]。她靠当地政客和曼德拉的亲戚凯泽·马坦齐马的帮助下从白人老板手中买下这间店[64]。梅斯受到她宗教价值观念的影响用严厉的管理形式来扶养小孩,例如她禁止他们看电影[65]。曼德拉于1962年8月拘捕后关押在约翰内斯堡监狱。梅斯去探访他,但遭到拒绝[66]。梅斯儿子桑贝基勒成为私酒贩,并开了一家非法地下酒吧。梅斯虽然反对,但还是收下酒吧赚来的钱来供马克贾托和马卡兹维在斯威士兰上学[66]。由于受种族隔离的限制,梅斯无法去孩子上学的地方[6]。1969年1月,桑贝基勒从德班回来的路上死于车祸,享年24岁。曼德拉在监狱里尝试写信安慰梅斯[67]。这是梅斯和曼德拉离婚以来第一次联系[68]

温妮·曼德拉之后声称尽管有传言指出两人不和,但他们关系却非常融洽[69]。她表示曾尝试鼓励孩子们要和梅斯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告诉泽纳尼津齐斯瓦应该叫曼德拉前妻为“伊芙琳妈妈”[70]。梅斯的一些家庭成员相信温妮有妨碍他们获得曼德拉安排的财政资助[66]。另外,虽然曼德拉相识温妮前就与梅斯分居,但有些人依旧怪责她是破坏曼德拉初婚的人[62]。在后来的几十年中,梅斯和温妮的家人之间仍保有敌意。前者觉得他们已被抛弃并写出有关曼德拉生平的公开故事,而后者认为梅斯的孩子有时为自身财务和政治发展而利用曼德拉的名字[71]。梅斯的儿女对曼德拉也充满怨恨[71]

当越来越多人猜测曼德拉将于1990年出狱时,梅斯在大门前钉上告示来谢绝媒体采访[3]。记者佛瑞德·布里奇兰设法获得采访资格。梅斯对曼德拉有望被释放的方式感到气愤,认为它就跟耶稣再临没什么两样,并宣称:“一个犯下通奸和抛妻弃子的男人怎能成为救世主?全世界太过崇拜纳尔逊。他只不过是个男人而已。”[3]曼德拉在1994年大选成为南非首位黑人总统后,梅斯再与记者交涉,并指出当她挨家挨户传播耶和华见证人信念时常常看到曼德拉的照片挂在人们的墙壁上。她表示曼德拉的“力量来自上帝”,以及“上帝尽管明白人们并非正直,但还是让他们各司其职”[72]

1998年,梅斯嫁给同为耶和华见证人的退休索韦托商人西蒙·雷克皮雷(Simon Rakeepile[73]。他坚持要她冠夫姓,可能他不想活在著名曼德拉姓名的阴影之下[74]。后来的几年,梅斯在耶和华见证人组织中担任先锋,得对宗教作出更大的奉献[74]。梅斯因患上呼吸系统疾病[75]而死于2004年4月30日[6]。她遗留下马卡兹维、马克贾托[6]和第二任丈夫[76]。她葬在西园公墓[76]。曼德拉与温妮·马迪基泽拉和第三任妻子格拉萨·马谢尔共同出席葬礼[75]。2009年3月,索韦托遗产基金会(Soweto Heritage Trust)开放曼德拉和梅斯在黑人居住区的房子作观光景点,并命名为曼德拉故居[71]

参考资料

脚注

  1. Mandela 1994,第144页;McGregor 2004.
  2. 2.0 2.1 Mandela 1994,第144页;Smith 2010,第59页;Meredith 2010,第47页.
  3. 3.0 3.1 3.2 3.3 3.4 3.5 Smith 2010,第59页.
  4. Mandela 1994,第144页;McGregor 2004Meredith 2010,第47页.
  5. 5.0 5.1 5.2 Smith 2010,第58页.
  6. 6.0 6.1 6.2 6.3 McGregor 2004.
  7. Smith 2010,第58-59页.
  8. Smith 2010,第56页.
  9. 9.0 9.1 9.2 Mandela 1994,第144页.
  10. Mandela 1994,第144页;Lodge 2006,第24页;Smith 2010,第59页;Sampson 2011,第36页.
  11. Meredith 2010,第47页.
  12. 12.0 12.1 Sampson 2011,第36页.
  13. Mandela 1994,第144页;Smith 2010,第59页;Meredith 2010,第47页;Sampson 2011,第36页.
  14. Mandela 1994,第144页;Smith 2010,第59页;Meredith 2010,第47-48页;Sampson 2011,第36页.
  15. 15.0 15.1 15.2 Smith 2010,第60页.
  16. Smith 2010,第60页;Meredith 2010,第48页;Sampson 2011,第36页.
  17. Lodge 2006,第25页;Sampson 2011,第36页.
  18. Mandela 1994,第149页;Smith 2010,第61页.
  19. Mandela 1994,第149页;Smith 2010,第60页;Meredith 2010,第48页;Sampson 2011,第36页.
  20. Mandela 1994,第148, 149页;Smith 2010,第60页;Meredith 2010,第48页;Sampson 2011,第36页.
  21. Mandela 1994,第149页;Meredith 2010,第48页.
  22. Smith 2010,第59-60页.
  23. Smith 2010,第67页;Meredith 2010,第48页;Sampson 2011,第36–37页.
  24. Mandela 1994,第152页;Smith 2010,第63页;Meredith 2010,第48页.
  25. Smith 2010,第63页.
  26. Mandela 1994,第170页;Smith 2010,第94页.
  27. Mandela 1994,第293页;Smith 2010,第94页;Meredith 2010,第103页.
  28. Mandela 1994,第293页;Meredith 2010,第103页.
  29. Mandela 1994,第293页.
  30. Smith 2010,第94-95页.
  31. 31.0 31.1 31.2 Smith 2010,第95页.
  32. Mandela 1994,第193页;Smith 2010,第95页;Meredith 2010,第104页.
  33. 33.0 33.1 33.2 Smith 2010,第98页.
  34. Sampson 2011,第37页.
  35. 35.0 35.1 Mandela 1994,第294页.
  36. Smith 2010,第67页.
  37. Lodge 2006,第25页;Smith 2010,第67-68页.
  38. Mandela 1994,第293页;McGregor 2004Smith 2010,第99页;Meredith 2010,第104-105页.
  39. Mandela 1994,第295页;McGregor 2004Meredith 2010,第105页.
  40. Mandela 1994,第293页;Smith 2010,第99页;Meredith 2010,第105页.
  41. Mandela 1994,第294页;Smith 2010,第99页.
  42. Mandela 1994,第295–296页;Smith 2010,第99页.
  43. 43.0 43.1 Smith 2010,第99页.
  44. 44.0 44.1 Smith 2010,第97页.
  45. Smith 2010,第98页;Meredith 2010,第103-104页.
  46. Smith 2010,第98页;Meredith 2010,第104页.
  47. Smith 2010,第105-106页.
  48. Smith 2010,第106页.
  49. Mandela 1994,第296页;McGregor 2004Smith 2010,第99页;Meredith 2010,第144页.
  50. Mandela 1994,第296页;Meredith 2010,第143页.
  51. Mandela 1994,第296页;Smith 2010,第99–100页;Meredith 2010,第143页.
  52. 52.0 52.1 Mandela 1994,第297页.
  53. 53.0 53.1 53.2 53.3 53.4 53.5 Smith 2010,第100页.
  54. Smith 2010,第100-101页.
  55. 55.0 55.1 55.2 55.3 55.4 Smith 2010,第101页.
  56. Smith 2010,第105页.
  57. 57.0 57.1 57.2 57.3 Smith 2010,第102页.
  58. Smith 2010,第101-102页.
  59. 59.0 59.1 59.2 Smith 2010,第103页.
  60. Mandela 1994,第297页;Smith 2010,第103页.
  61. Mandela 1994,第308页;Smith 2010,第103页.
  62. 62.0 62.1 62.2 62.3 62.4 Smith 2010,第104页.
  63. McGregor 2004Smith 2010,第59页;Meredith 2010,第334页.
  64. Meredith 2010,第334页.
  65. Smith 2010,第159页.
  66. 66.0 66.1 66.2 Smith 2010,第152页.
  67. McGregor 2004Smith 2010,第152页.
  68. Smith 2010,第152-153页.
  69. Smith 2010,第148-149页.
  70. Smith 2010,第148页.
  71. 71.0 71.1 71.2 Smith 2010,第57页.
  72. BBC News 2013.
  73. McGregor 2004Smith 2010,第108页.
  74. 74.0 74.1 Smith 2010,第108页.
  75. 75.0 75.1 China Daily 2004IOL 2004.
  76. 76.0 76.1 China Daily 2004.

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