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仙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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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仙寺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點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
地點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
時代元朝
編號193
登錄2012年7月16日

金仙寺位於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元。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金仙寺正殿位於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赤城鎮周家店村,建築面積198平方公尺,佔地面積260平方公尺。坐東北向西南。木結構單簷歇山式頂,抬梁式粱架,簷下施斗拱8朵,十架椽屋三櫞袱前櫞袱剳牽,後剳牽用五柱,面闊三間9.2公尺,進深四間15.7公尺,通高7.4公尺,垂帶式踏道8級。據正殿梁、枋題記,現存金仙寺正殿建於元泰定四年(1327),是典型的元朝木結構古建築實物資料,建築形制原始狀態保存良好,題記豐富完整,是研究四川乃至全國元朝木結構古建築的珍貴資料。1962年,金仙寺被蓬溪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1.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