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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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陽縣清朝以前,在今江蘇省的一個舊縣名。唐朝北宋南宋均為楚州的首縣;時期均為淮安府的首縣。

東晉義熙七年(411年)置山陽郡,義熙九年(413年)置山陽縣。隋朝開皇初年,廢除山陽郡。開皇十二年(591年)置楚州,山陽縣隸之。大業初,楚州廢,淮陰縣併入[1]。隋朝末年,天下大亂,臧君相佔據江都郡的山陽縣和安宜縣地,號東楚州。後投降於唐朝,州復為楚州,山陽縣為首縣。復置淮陰縣,武德七年(624年)再廢除。乾封二年(667年),又從山陽縣拆分出淮陰縣[2]

山陽縣在明朝面積頗大,大約沿黃河淮河故道)南岸,西到洪澤湖,東到大海,東西狹長,南面毗鄰同府的鹽城縣和隸屬揚州府寶應縣,北面隔黃河與同屬淮安府的清河縣安東縣相望。清朝分出山陽縣東部設立阜寧縣,又將西北部大鎮清江浦(今淮安市市區)割給清河縣為縣治。

1914年因為與陝西省山陽縣同名,改為淮安縣(今淮安市淮安區)。

註釋

  1. 隋書·志第二十六·地理下》江都郡......山陽
  2. 新唐書·志第三十一·地理五》楚州淮陰郡......山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