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灣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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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灣遺址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點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同德鎮
地點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同德鎮
時代新石器時代
編號5
登錄2012年7月16日

下灣遺址位於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新石器時代。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下灣遺址位於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同德鎮大河與蔑籮河交匯處的二級台地上,東西長約50公尺,南北寬20公尺,面積約1000平方公尺。遺址於1987年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時發現。遺址分佈在西北向東南成10度左右傾斜的緩坡耕地之上,因耕和民修房而出土一批石器,計有石斧、石刀、石鑿、石錛等,還有一批陶器殘片出土。石器中除了有大量的製成品外,尚有一些半成品和粗胚。因此,有關專家認為,該遺址地處兩條小河之間,取石製成石器比較方便,可能是新石器時代一處製作石器的工場遺址。該遺址是目前攀西地區保存較好,面積較大,文化層最厚、最清晰,包含物最為豐富的新石器人類活動遺址,具有較高的學術研究價值。2004年,下灣遺址被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公佈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1.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