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姓名,一般可分為賜姓、賜名,或兩者皆有之,又或是賜號。主要是東亞文化圈中君主對臣下的獎勵行為。
在中國,從西漢高祖起[注 1],歷代君主賜姓名屢見不鮮。受賜者通常是大臣、皇親或皇后、 王后、妃嬪。官員之子亦可能因父親的關係得到君主賜名。明初重臣徐達四子皆是由明太祖賜名[1]。皇后、妃嬪通常是賜姓為他氏[注 2],由於同姓不婚的習俗,不會賜國姓。亦有妃嬪、公主被賜別號的事例[注 3]。
大臣所賜姓氏以君主所姓的「國姓」最為常見。如南北朝的北魏君主為拓拔氏鮮卑人,因此賜漢臣鮮卑姓氏。到唐朝時,皇帝通常賜李姓給非漢族的大臣,同時賜姓且賜名者亦有,如沙陀將領朱邪赤心,賜姓名為李國昌。亦有賜他姓者,如明朝宦官馬三寶因在「燕京鄭村壩」(今北京朝陽區東壩地區)立下戰功,故賜名為「鄭和」。亦有僅賜名者,如明朝的胡廣與胡德盛被賜名為胡靖,姚道衍被賜名為姚廣孝、明末延平郡王鄭成功等。
在日本,皇族並無姓氏,而皇族公子王孫因為各種原因被取消皇籍,被稱為「臣籍降下」(現行日本憲法施行後則稱為「皇籍離脫」),此時便會賜予一個姓氏。平安時代,皇族人數太多,皇宮財政甚窘;天皇唯有將血緣疏遠或者較不受寵的皇室子弟賜姓並降為臣民,讓他們自力更生,以維繫宮內財政。這些成為臣民的公子王孫多半成為武士,如平氏與源氏。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投降後,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1947年,因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指示,伏見宮、東伏見宮、閒院宮、久邇宮、山階宮、北白川宮、梨本宮、賀陽宮、朝香宮、竹田宮、東久邇宮等宗室子弟皆被賜姓,脫離皇族,成為平民,以宮名為新的姓氏,比如伏見宮第26代當主伏見宮博明王脫離皇室後賜姓「伏見」,稱作「伏見博明」。
與賜姓名相對的懲罰,即「改惡姓」,如楊玄感被改姓為梟氏、王皇后被改姓為蟒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