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萊科特雷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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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ie du préambule et des articles toujours appliqués de l'ordonnance de Villers-Cotterêts.

維萊科特雷法令(法語:Ordonnance de Villers-Cotterêts)由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於1539年8月10日至25日期間在埃納省小城維萊科特雷頒佈。同年9月6日,巴黎高等法院將其載入法律。 [1]

該法令共有192條。其中第110和111條首次確立了法語在正式文件中的使用。從那時起,法語取代拉丁語成為了法律行政上的官方語言

參考文獻

參見